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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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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铁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志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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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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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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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1 2021年1-9月土地储备情况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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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2021年1-9月房地产开发销售情况

单位:平方米

■

3.3 2021年1-9月房地产出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项目无出租业务。

3.4 其他重要事项

3.4.1 子公司亚中物流与政府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报告期内,乌鲁木齐市政府、高新区(新市区)政府2021年度老城区提升改造项目拟将子公司亚中物流所属广汇美居物流园区部分楼座征收,征收范围包含A座、B座、C座、D座、E座、F座、G座、H座、J座、O座、N座,其土地使用权254,601.59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619,335.646平方米。2021年8月17日,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中物流”)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和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片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根据征收补偿协议约定,按照“拆一补一、就地安置”原则,补偿面积不低于原房屋产权面积,交付后评估估值不低于征收决定颁布之日房屋市场公允价值的方式进行产权置换。交付后补偿面积不足或评估估值低于征收决定颁布之日房屋市场公允价值,差额部分须由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采用货币或实物资产等补偿方式予以补足。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至实物补偿资产移交亚中物流期间(暂定四年,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每年按不低于经审计确认的美居物流园被征收资产2017-2019年三年营业利润金额平均值167,029,113.54元给予亚中物流货币补偿,预计对公司业绩将产生正面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数据以经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4.2子公司亚中物流购买新疆格信投资有限公司65%的股权

公司子公司亚中物流以现金方式购买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房产”)持有的新疆格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信公司”)65%的股权。格信公司所属的6,573.17亩土地均被纳入乌鲁木齐临空经济示范区中的格信商贸区组团,作为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土地储备非常丰富,具备短、中、长期发展的巨大空间和深厚潜力。公司收购格信公司股权后将根据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两级党委政府关于抢抓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新机遇的总体要求以及高水平建设临空经济区的决策部署,按照以产兴城、以商带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的思路,计划在格信地块打造丝路之光国际物流新城项目,按规划公司将建设新美居商贸物流园、汽车产业园、冷链物流园、特色文旅产业园、临空总部产业园,将格信项目打造成“一带一路”战略版图上的空港商贸物流的新锚点,临空经济产业新平台,中国西北全季旅游度假目的地新名片,乌鲁木齐生态康养家园新地标和产城融合新样板。此次股权收购有利于公司加快物流主业的发展,增加可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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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铁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志英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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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杨铁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志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杨铁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志英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1-05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海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进先生以电话方式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在审阅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监事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贺海洋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监事会经过任职资格审查,决定提名朱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与本届监事会期限一致。公司监事会原有监事3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贺海洋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贺海洋先生的辞职将在补选的监事就任时方可生效,在补选的监事就任前,贺海洋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监事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4.2万股,回购价格为1.393元/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3.2万股,回购价格为1.421元/股;同意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8.4万份,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5.6万份。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1-055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审批及实施情况

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18-019)。

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出具了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18-020)。

2018年4月2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18年5月4日,公司披露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8-024),监事会在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出具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018年5月11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25)。

2018年6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因公司201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实际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2,310万股限制性股票和2,31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公告编号:2018-034、2018-035、2018-041)。

2018年10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82万股,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82万份,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未解除限售的8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年12月25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53,524,752股变更为1,252,704,752股(公告编号:2018-064、2018-066、2018-081)。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252,704,752股变更为1,255,826,752股(公告编号:2019-026,2019-032)。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06万股,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06万份,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未解除限售的106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7月2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55,826,752股变更为1,254,766,752股(公告编号:2019-025、2019-035)。

2019年7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在行权前若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019年6月13日实施完成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涉及派息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首次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回购价格=2.493-0.30=2.193元/股;2、授予预留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回购价格=2.521-0.30=2.221元/股;调整行权价格:1、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后行权价格=4.98-0.30=4.68元/份;2、授予预留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后行权价格=5.04-0.30=4.74元/份(公告编号:2019-037、2019-040、2019-045)。

2019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2019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上市公告》,2019年7月30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636.60万股上市流通(公告编号:2019-049)。

2020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若在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或股票期权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020年4月22日实施完成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涉及派息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首次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回购价格=2.193-0.50=1.693元/股;2、预留部分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回购价格=2.221-0.50=1.721元/股;调整行权价格:1、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后行权价格=4.68-0.50=4.18元/份;2、预留部分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后行权价格=4.74-0.50=4.24元/份(公告编号:2020-035、2020-036、2020-037)。

2020年6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0年7月2日,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91.26万股上市流通(公告编号:2020-047、2020-048、2020-050)。

2020年7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0年7月22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636.60万股上市流通(公告编号:2020-054、2020-058)。

2020年8月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根据法律规定履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回购注销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4.54万股,加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同意回购注销的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万股,合计回购注销286.94万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60.40万份。2020年9月28日,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286.94万股和未行权的462.8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1,259,896,247股变更为1,257,026,847股。(公告编号:2020-065、2020-066、2020-079)。

2021年7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及授予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1年7月30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及授予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锁383.60万股上市流通(公告编号:2021-036、2021-040)。

2021年7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2021年6月11日实施完成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涉及派息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首次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回购价格=1.693-0.30=1.393元/股;2、授予预留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回购价格=1.721-0.30=1.421元/股;调整行权价格:1、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后行权价格=4.18-0.30=3.88元/份;2、授予预留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后行权价格=4.24-0.30=3.94元/份(公告编号:2021-035)。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依据、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按规定注销。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4.2万股,回购价格为1.393元/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3.2万股,回购价格为1.421元/股;同意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8.4万份,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5.6万份。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资格,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4.2万股,回购价格为1.393元/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3.2万股,回购价格为1.421元/股;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8.4万份,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5.6万份。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4.2万股,回购价格为1.393元/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3.2万股,回购价格为1.421元/股;同意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8.4万份,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5.6万份。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

七、律师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获得股东大会的必要授权,其关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关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及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的确定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同时因本次回购事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1-053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 其中独立董事窦刚贵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宋岩女士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杨铁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其中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进先生以电话方式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在审阅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经营范围按“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新标准新增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公司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4.2万股,回购价格为1.393元/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3.2万股,回购价格为1.421元/股;同意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8.4万份,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5.6万份。

鉴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2021年11月8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2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1-056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根据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56)。

公司上述会议同意回购注销7.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74,000元(具体以实际核准的注销股数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公告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4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2月6日各工作日的10:00-14:00;16:00-19:00

3、联 系 人:张进、杨雪清

4、联系电话:0991-6602888

5、传真号码:0991-6603888

6、邮政编码:830000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1-057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贺海洋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原有监事3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贺海洋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贺海洋先生的辞职将在补选的监事就任时方可生效,在补选的监事就任前,贺海洋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职责。

2021年10月21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经过任职资格审查,决定提名朱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与本届监事会期限一致。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贺海洋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贺海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和监事会建设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朱凯先生简历

朱凯,男,中共党员,1970年10月出生,法律专业,本科。现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新疆格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广汇置业新疆区域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1-058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0月21日,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经营范围按“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新标准新增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拟对《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予以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备案信息为准。

本次修订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章程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1-059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8日 16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3楼3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8日

至2021年1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全部于2021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请在登记时间内进行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1年11月4、5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2021年11月4、5日上午10:00至19:00

(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4楼证券部。

邮编:830000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张进

联系电话:0991-6602888

传真:0991-6603888

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含有价币券)。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