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10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事项

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越南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与18.3号投资与建设股份公司(LICOGI18.3)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18.3号投资与建设股份公司(LICOGI18.3)承包整个越南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第二工厂土建、安装工程。合同总额为711,663,000,000越南盾(折合约197,684,166元人民币)。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越南海欣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1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2、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2021年9月30日,公司股东鲁国强、陈建良、海宁市弄潮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财兴、左建明、潘建明、冯月华、叶时金、马文明、朱冰琦、夏长坤、戴建明、吴建祥、褚锦青、金俊、冯薛周、章伟标、李爱民、张月松、孙明祥、沈冯生、陈建平、章群茂、范珠凤、沈磊、周海明、肖枚生、张久宴、袁林芬、李民、钱江涛、傅昊、盛国兴、蒋凤斌、吴林江、顾沈林、李仙红、全军、吴筱岚、褚云祥、袁见平、孙金林、朱文华、朱浩飞、吴马江、朱洪祥、王云松、陈金惠、张建明,共计49位股东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4,044,403股,占总股本的33.1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3、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事项

公司董事鲁国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92,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公司监事沈财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59,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鲁国强先生、沈财兴先生未减持股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周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雅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雅琴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周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雅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雅琴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年初无使用权资产,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0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1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2)。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1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1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李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2)。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2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