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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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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东普新材料股权事项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索普”)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普新材料”)100%股权的相关议案。公司已与交易对方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国控”)签订了《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以具备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数据为基础,最终以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备案的评估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索普关于支付现金购买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

目前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及评估报告已完成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审核及备案。公司与镇江国控将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标的股权转让的全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索普关于购买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

(二)公司拟向东普新材料增资事项

为满足东普新材料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在公司及镇江国控完成东普新材料股权收购事项后,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东普新材料增资人民币70,000万元。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东普新材料注册资本将由原人民币3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东普新材料100%股权。

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东普新材料增资的议案》,同意本次增资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增资事项有关的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索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1)。

(三)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及战略布局,公司拟在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内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公司持股100%。本事项于2021 年10月1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有关的全部事宜。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尚需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核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索普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2)。

(四)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

为满足公司新项目用地的需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最终以实际成交的价格为准)以参与竞拍等方式在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内购买不少于300亩化工用地。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索普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宗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艳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坤族

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宗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艳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坤族

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宗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艳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坤族

(二)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新租赁准则,本公司作为承租方,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租赁资产,分别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6,017,699.12 元。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1-055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本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注:表内价格变动上下限分别取自本季度中该产品月平均销售价格最高值和最低值。

(二)主要原料价格变动情况

注:表内价格变动上下限分别取自本季度中该原料月平均采购价格最高值和最低值。

三、其它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随着全球新冠疫情缓解,国内经济持续复苏,化工行业迎来景气周期,公司主要产品醋酸及衍生品市场价格处于高位。

(二)前述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