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原因:2021年1-9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37.05%,主要系继电保护装置专业检测业务、充电桩检测业务等收入同比下降;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缓解后,公司加大人力资源、检测设备和研发投入,积极拓展现场验收等新业务,导致公司人工成本、折旧摊销、差旅费用、技术服务费、耗材等支出同比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姚致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栋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栋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姚致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栋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栋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本公司租赁为短期租赁,根据新租赁准则,适用于简化处理,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51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1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由董事长姚致清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其中马锁明、唐民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0)。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52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1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由监事会主席李志勇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0)。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49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就近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许继大道支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1-030、2021-031)。
下述理财产品已于近日到期赎回,本金及收益已全额到账。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含子公司)在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产品均已到期,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三、备查文件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收益凭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48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就近日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2021-032)。
下述理财产品已于近日到期赎回,本金及收益已全额到账。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含子公司)在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合计人民币0.4亿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三、备查文件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收益凭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5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金华市凯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弘投资”)持有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光科技”或“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095,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793%;金华市毅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宁投资”)持有春光科技无限售流通股1,129,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05%。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披露了《春光科技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因公司核心员工自身资金需求,凯弘投资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1年9月6日-2021年12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以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96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151%);毅宁投资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1年9月6日-2021年12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以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12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22%)。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本着审慎的原则,将凯弘投资、毅宁投资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共用减持额度,即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1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春光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以及《春光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凯弘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7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93%。
截至2021年10月21日,本次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经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光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陈正明先生持有春光控股100%股权;陈正明、张春霞、陈凯、陈弘旋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分别直接持有公司6.25%、1.5625%、4.6875%、3.125%股权。陈凯先生通过凯弘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41,9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657%,且为凯弘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凯先生通过毅宁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0,6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11%,且为毅宁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本着审慎的原则,将凯弘投资、毅宁投资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共用减持额度,即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股份总数的2%。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凯弘投资、毅宁投资将根据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披露的《春光科技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中的减持计划继续执行直到完成减持计划中披露的减持数量或减持计划到期为止,并将继续告知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凯弘投资、毅宁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继续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2021-062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进展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掉期业务。
● 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共计为77,000,000.00美元(按交易时约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为523,388,100.00元)。
一、已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概述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明细如下:
■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年度计划》,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拟开展金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该额度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进行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仅为满足生产经营出口业务之需要,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且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4日、2021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主要业务来自国际市场,出口业务占公司业务比例较大,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日益加大,为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和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拟开展外汇衍生品计划,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的外币订单收款及外币资金得到保值。同时,外汇衍生品交易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
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
外汇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且未按规定操作程序而造成一定风险。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或者在合约期限内合作机构出现倒闭等情形,导致公司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市场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并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同时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2、为避免操作风险,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制度就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为避免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大型商业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可规避履约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已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金额
综上,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已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业务金额共计为77,000,000.00美元(按交易时约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为523,388,100.00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外汇衍生品计划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