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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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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1年4月23日,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并上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13日出具了《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3月31日验资报告》(XYZH/2021BJAA80124)。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公司已收到59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8,004,800.00元,增加股本人民币1,21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4日完成了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3.公司在完成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和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宜后,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6月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97,175,312元变更为127,537,903元,公司股份总数由97,175,312股变更为127,537,90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于2021年9月18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保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举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立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立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除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的资产租赁情况,执行新租赁准则后,租赁付款额仍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1-06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9日通过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武思宇、周建和,独立董事宋二祥、高平均、张新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立建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6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1-068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9日通过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杨宝森、翟博渊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义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6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1-070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一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第三季度合同订单情况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

公司目前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三、特别提示

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阅。上述数据最终以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1-071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编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获批发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知悉,公司参编的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已获得批准,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准情况

二、标准主要内容

《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调查、监测与检测,既有建筑安全性鉴定,既有建筑抗震鉴定,既有建筑加固。

《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检查,修缮,改造。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两项标准的发布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公司通过参与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提高了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和话语权,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同时也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起到引领作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1-069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