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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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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龙头优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1-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10月25日起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易方达龙头优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1687;C类基金份额代码:011688)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11月18日为本基金的认购期,本公司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9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法定代表人:蔡建

联系人:刘强

联系电话:020-22389067

客户服务电话:95313

传真:020-22389031

网址:www.grcbank.com

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8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高扬

联系电话:0571-87902974

客户服务电话:95345

传真:0571-87901913

网址:www.stocke.com.cn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