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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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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合作设立合资公司宁德时代科士达科技有限公司(本文简称“时代科士达”),以布局储能、充电桩、“光储充”一体化等相关业务。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收购宁德时代持有的时代科士达31%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时代科士达80%的股权,时代科士达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时代科士达一期工程建设已完成,报告期已正式投入运营。

2、为适应全球经济贸易发展形势,推进公司全球化发展战略,完善海外布局,拓展海外业务,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成立全资孙公司科士达(越南)有限公司,在越南进行投资建设厂房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报告期越南工厂尚在建设中。

3、2019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参与南山区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留仙洞二街坊T501-0096地块的事项,报告期主体工程尚在开工建设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程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罕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锐亭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程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罕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锐亭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第五届董事会原独立董事陈彬海先生因任期届满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杨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鉴于此,公司补充选举杨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至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杨梅、独立董事徐政、董事刘玲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杨梅为主任委员;

(2)独立董事周启超、独立董事徐政、董事长刘程宇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周启超为主任委员;

(3)董事长刘程宇、独立董事周启超、董事何少强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董事长刘程宇为主任委员;

(4)独立董事徐政、独立董事杨梅、董事李春英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徐政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巍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1-036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