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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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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股票事项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目前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方案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尚在论证过程中,公司正在积极推进。

(二)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转让事项

2021年9月24日,公司收到股东李苏华通知,李苏华与受让方唐彦成、质权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本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标的股份收盘价格的84.5133%,即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9.55元/股,李苏华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美芝股份2,750,000股股份(占美芝股份总股本的2.03%)转让给唐彦成,股份转让价款共计26,262,500.00元,用以归还其在银河证券的股票质押融资借款本金负债,进一步降低股票质押比例。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该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尚在办理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李苏华仍为美芝股份第二大股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水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古定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素珍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水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古定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素珍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