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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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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21年初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导致预付款项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增加;租赁期内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导致财务费用同比增加;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导致所得税费用下降;新准则下,原来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合同相关的租赁付款不再全部被列报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而将被作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及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公司本期将北京华联第一太平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应收物业管理费,导致期末应收账款较上年度期末增加180.34%。

3、因预付工程设备款减少,导致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度期末减少90.65%。

4、因部分工程款采用票据结算,导致期末应付票据增加。

5、本期偿还部分公司债及银行借款,导致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度期末减少41.84%。

6、因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消费市场逐步恢复,公司2021年1-9月实现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3.54%。

7、受税费减免影响,导致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8、因处置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减少,导致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60.53%。

9、因所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减少,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9.59%。

10、上年子公司青岛海融兴达收到诉讼执行款,冲回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导致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11、因租户的罚款及赔款收入以及确认无需支付款项增加,导致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34.33%。

12、因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同时受新租赁准则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受上述综合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比去年同期增加88.45%。

13、本期收到的理财产品赎回款减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本期对外投资减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受上述综合影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77.24%。

14、本期收到的借款减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受上述综合影响,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燕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京晶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燕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京晶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额增加2,365,593,719.87元,负债总额增加3,096,893,321.75元,净资产减少731,299,601.88元。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10月12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到所有董事和监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 年10月22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9)。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0月12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会议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广州呈和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呈和塑料)的通知,呈和塑料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呈和塑料具体工商变更对比如下:

二、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769543418P

2、名称:广州呈和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赵文林

5、经营范围: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5年01月04日

8、营业期限:2005年01月04日 至 长期

9、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强路2号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修订《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批发(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无机盐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其他非危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批发(危险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化学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医疗卫生用塑料制品制造;生物分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板、管、型材制造;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涂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颜料制造;染料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专项化学用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妆品制造;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药品研发;化工产品检测服务;实验室检测(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

变更后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染料制造;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颜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胶表面处理;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纤维制造;企业总部管理;汽车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塑料制品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超导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计量服务;标准化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许可经营项目:化妆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新化学物质生产;新化学物质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

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登记管理主管机关核准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做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

因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登记管理主管机关办理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登记管理主管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1月9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B座4108室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9日

至2021年1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登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1年11月4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B座4108室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11月4日16:3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B座4108室

邮编:510610

联系电话:020-22028071

传真:020-22028115

联系人:杨燕芳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