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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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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质押给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800万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562,974股,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8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50,000,000股增加至472,562,974股,注册资本由450,000,000元增加至472,562,974元。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5日、2021年9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定期)、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注资资本由450,000,000元增加至472,562,974元。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取得了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000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稞酒销售”)进行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2021年9月23日,全资子公司青稞酒销售取得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生物科技产业园区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青稞酒销售注册资本由 8,586.6万元变更为14,586.6万元。《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报告期内,公司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23 号)规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23 号)第四条规定,公司将在2021年10月通过填报纳税申报方式,自2021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关于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银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春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翠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银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春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翠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 2018 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号)。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定期)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公司自 2021 年 1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对财务报表项目预付款项、使用权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作出调整,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采用该准则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单位:元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21-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