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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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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8月23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4.94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6名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授予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部分限制性股票7,0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8月23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来源的回购股票在2021年9月5日满三年应当转让或注销,因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个人细化考核指标等方案和细节的相关沟通事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决定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2021年10月12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第一期回购的剩余库存股份已经到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对该部分股份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股份数量为12,165,656股,占公司总股本3.0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方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惠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周方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惠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周方洁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2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