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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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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黄伟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少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庆东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黄伟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少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庆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21-058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4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邮和短信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达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董事会提议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上述第1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5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同步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内容。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6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0日

至2021年1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董秘办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信函和传真时间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3、登记时间:2021年11月8日9:00-17:30

4、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 系 人:刘岚

联系电话:(028)86653915

传 真:(028)86660740

邮 编:610000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丁迪持有公司股份3,712,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

2、Banyan Consulting Limited(以下简称“高榕”)持有公司股份2,701,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

3、QM27 Limited(以下简称“启明”)持有公司股份2,018,0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于2021年2月22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减持计划涉及3名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3,713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3%。其中丁迪、高榕、启明本次减持期间为3个月,各自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67,904股,各自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1%。具体如下:

1、丁迪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67,904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1%,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667,904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667,904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2、高榕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67,904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1%,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667,904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667,904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3、启明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67,904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1%,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667,904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667,904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注:本次减持主体过去12个月曾披露两期减持计划,第一期披露日均为2021年2月23日,第二期披露日均为2021年6月18日。上表中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为首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表内减持数据均为两期减持的累计数据。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

1、丁迪、高榕、启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2、上述股东的计划减持股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的要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减持的股东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进一步规定,上述股东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1)Banyan Consulting Limited、QM27 Limited承诺:

①本公司/合伙企业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②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

③减持方式:本公司/合伙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④本公司/合伙企业实施减持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如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⑤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2)丁迪承诺:

①本人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②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

③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④本人实施减持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如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⑤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