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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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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范洪岩、总经理宋卫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辜嘉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桦 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茂名外联石化有限公司诉东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茂名外联石化有限公司(下称“外联公司”)诉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成公司关于“买卖合同纠纷”的重大诉讼,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该案的民事判决书【(2018)粤09民初199号】,一审判决驳回外联公司的诉讼请求。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7月8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后外联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本报告日,本案件二审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及时披露该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2、关于湛江实华14万吨/年裂解碳九及裂解焦油综合利用项目和30万吨/年(27.5%计)过氧化氢项目正式投产事项

公司2019年对湛江实华增资,在湛江市投资建设14万吨/年裂解碳九及裂解焦油综合利用项目和30万吨/年(27.5%计)过氧化氢项目,两项目总投资为82,686.96万元。2021年7月12日,14万吨/年裂解碳九及裂解焦油综合利用项目之加氢单元和分离单元和30万吨/年(27.5%计)过氧化氢项目正式投入生产,产品合格,并向市场销售。14万吨/年裂解碳九及裂解焦油综合利用项目之树脂单元将根据市场需求、原料供应以及效益测算情况安排投入生产。

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7月14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3、关于在湖北省仙桃市设立控股子公司

为适应整体发展和业务拓展需要,公司与茂名市晶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晶惠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在湖北省仙桃市投资设立湖北茂化实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51%,晶惠公司持股49%,公司为湖北茂化实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8月25日公司《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编号:2021-043】。

4、关于东油公司回购股份暨减资事项

根据省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政策文件和东油公司《增资扩股协议》,茂名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下称“国资公司”)对东油公司的5年投资期限届满并将退出,东油公司拟以3000万元的受让价回购国资公司所持有的东油公司全部股份(占比16.71%),同时注册资本减资3000万元(由 17,950万元减至14,950万元),并履行减资相应的法律程序,以恢复国资公司增资前东油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及原股东的出资比例。本次减资完成后,东油公司注册资本14,95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804万元,持股比例12.07%;东成公司出资5,820.50万元,持股比例38.93%;茂名市天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出资7,325.50万元,持股比例49.00%。

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8月28日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回购股份暨减资的公告》【编号:2021-047】。

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宋卫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该事项详见2021年8月28日《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编号:2021-048】;

公司董事杨晓慧女士因个人原因,于2021年8月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该事项详见2021年8月31日《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编号:2021-050】;

公司副总经理张平安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1年9月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及公司各控股子公司职务。张平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平安先生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及公司各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该事项详见2021年9月3日《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编号:2021-051】;

公司原财务总监宋卫普先生因已经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为集中精力履行总经理的岗位职责任务,特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宋卫普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职务。

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公司董事会聘任辜嘉杰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陈庆岭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公司董事会聘任陈庆岭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后,宋虎堂先生不再代行总工程师职责。该事项详见2021年9月8日《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编号:2021-054】;

2021年9月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议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补选辜嘉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该事项详见2021年9月8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辜嘉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编号:2021-053】和2021年9月25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1-061】。

6、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额度事项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预计需新增2021年度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潮州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茂名石油分公司日常关联额度预估2.352亿元。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本次增加上述关联交易预估额度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估额度调增为74.242亿元。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

该事项详见2021年9月25日《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额度的公告》【编号:2021-058】、2021年9月30日《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额度的补充公告》【编号:2021-062】和2021年10月14日《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6】。

7、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优化金融证券资产配置结构,增加投资收益,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增加1.1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

该事项详见2021年9月25日《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的公告》【编号:2021-059】。

8、关于湛江实华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事项

为推进公司子公司湛江实华在建项目建设、整合资源和有效激励管理层,促进可持续发展,公司将持有湛江实华12%股权转让给公司职工。现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共计3276万元,股权转让过户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湛江实华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88%,由公司职工出资成立的湛江实华缘商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5%,公司总经理宋卫普先生持股3%,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宋虎堂先生持股1%,公司副总经理马永新先生持股1%,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小燕持股0.5%。

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10月11日《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二)》【编号:2021-064】。

9、关于在广西南宁设立公司

为适应整体发展和业务拓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下称“东成公司”)与海南茂化实华石化有限公司(下称“海南实华”)以自有资金出资、在广西区南宁市投资设立广西实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广西实华”),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东成公司持股94%,海南实华持股6%,东成公司为广西实华控股股东。2021年10月22日,经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广西实华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

广西实华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广西实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7BNTE625(2-1)

(3)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4)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2日

(6)法定代表人:钟俊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煤制品制造;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化肥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充电桩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住所:南宁市兴宁区南梧路363号龙颈山小区3栋6号

广西实华最终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目前,广西实华处于初设阶段,相关业务尚未实际开展。

10、关于控股子公司有关装置停产整改事项

2021年10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成公司收到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停产整改通知书》,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油公司收到茂名市茂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继续停产整改通知书》和《立即停产整改通知书》。通知要求:两子公司有关装置因未取得政府部门的节能审查意见需停产整改。

收到上述通知后,公司、东成公司、东油公司认真重视,积极对待,在基本用完退清装置物料及罐存物料后,有关装置自2021年10月20起停产整改,停产涉及的装置有:东成公司2万吨/年乙醇胺装置;东油公司8万吨/年MTBE装置、32万吨/年MTBE原料预处理装置、16万吨/年碳四萃取装置。上述装置复产时间暂未能确定。

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10月21日《关于控股子公司有关装置停产整改的公告》【编号:2021-06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范洪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辜嘉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桦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范洪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辜嘉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桦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21-068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21-043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2021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参加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提名张铭芮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请参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延期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1-045号)

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原有承诺为:“医药集团承诺,针对医药集团下属的医药商业业务板块,将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对外转让50%以上股权的方式将相关企业的控股权转让予独立第三方,或通过资产重组等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将下属的从事医药商业业务板块公司(或企业)的相关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平台。从而确保医药集团不再对下属医药商业业务板块实施控制。”现该承诺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公司董事郭珉、张平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获得1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获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1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提议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项至第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

张铭芮女士简历:女,1975年11月出生,获贵阳财经学院金融学士学位、重庆大学工商管理MBA硕士学位、香港科技大学EMBA硕士学位。2006年1月至2011年3月,担任太极销售总公司总经理职务;2011年3月至2021年5月,担任太极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5月至2021年7月担任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2021年5月至2021年7月,担任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21年7月至今,任职于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21-044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21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鉴于公司监事赵智彬先生任期届满,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幸建华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拟担任公司监事,并提呈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简历请参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延期的议案。

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原有承诺为:“医药集团承诺,针对医药集团下属的医药商业业务板块,将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对外转让50%以上股权的方式将相关企业的控股权转让予独立第三方,或通过资产重组等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将下属的从事医药商业业务板块公司(或企业)的相关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平台。从而确保医药集团不再对下属医药商业业务板块实施控制。”现该承诺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监事会认为,本次医药集团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四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该承诺延期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项至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

幸建华先生简历:男,1971年8月出生,获工学学士学位、会计学硕士学位。2014年3月至2018年2月,担任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18年2月至2021年5月,担任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1年5月至今,担任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21-045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承诺履行期限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关于医药集团承诺履行期限延期的通知》。2021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2021年第九次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延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四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承诺履行期限延期事项概述

1、延期前承诺

医药集团出具承诺:“医药集团承诺,针对医药集团下属的医药商业业务板块,将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对外转让50%以上股权的方式将相关企业的控股权转让予独立第三方,或通过资产重组等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将下属的从事医药商业业务板块公司(或企业)的相关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平台。从而确保医药集团不再对下属医药商业业务板块实施控制。”

2、延期事由

医药集团下属的医药商业板块公司为天津医药集团太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公司”),太平公司成立时间较早,业务体量较大,分支机构较多,人员和资产较为庞杂,存在较多历史遗留问题。

鉴于医药集团于2021年3月刚完成混改,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化,太平公司的业务定位和盈利状况尚难以满足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同时,太平公司也不满足对外转让的条件,医药集团在2021年12月底前履行承诺存在很大的困难,因此,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医药集团决定对原承诺事项履行期限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1)太平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医药集团太平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刚

公司设立日期:1994年9月29日

注册资本:41144.592万人民币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201号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含体外诊断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批发;保健食品批发等。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医药专业推广、营销以及代理。

(2)具体进展

自医药集团出具上述承诺至今,一直积极推动上述承诺的履行,逐步梳理、调整太平公司资产,大力解决太平公司应收账款、清欠核销等历史遗留问题,提升其内部管控能力,并积极协调解决土地房产等有关问题,尽力促成太平公司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

同时,就太平公司对外转让事项与意向受让方进行了对接,配合第三方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

(3)延期原因

太平公司资产负债率高、盈利率低,和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差距很大。如注入上市公司,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另外,医药集团2021年3月刚完成混改,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化,医药集团未来发展规划仍在研究中。

综上所述,太平公司资产负债率过高、净资产收益率低,暂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及满足对外转让控股权的条件。

(4)后续计划

医药集团结合整体发展规划明确对太平公司定位,同时进一步优化太平公司资产结构。与可能的受让方进行接触,就股权转让事项开展协商。

医药集团将尽快按照原承诺推进把太平公司的股权注入上市公司平台或出售予独立第三方的工作,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股权交割手续。

3、延期后承诺

根据上述延期事由,医药集团将之前承诺事项的截止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医药集团承诺,针对医药集团下属的医药商业业务板块,将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对外转让50%以上股权的方式将相关企业的控股权转让予独立第三方,或通过资产重组等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将下属的从事医药商业业务板块公司(或企业)的相关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平台。从而确保医药集团不再对下属医药商业业务板块实施控制。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0月25日,公司2021年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延期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参加董事8人。公司董事郭珉、张平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6名非关联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医药集团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四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医药集团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四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该承诺延期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有关承诺履行期限延期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医药集团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延期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中新药业2021年第九次董事会决议

2、中新药业2021年第五次监事会决议

3、《关于医药集团承诺履行期限延期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6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中国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17号中新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

至2021年1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2021年第六次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于2021年8月14日、2021年10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拟参加会议的境内可限售流通股股东于2021年11月16日之前,将参加会议的意愿书面通知公司。

2.凡拟参加会议的无限售流通股个人股东,需于2021年12月9日12:00前凭个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凡受本公司股东委托出席大会的个人股东受托人,需于2021年12月9日12:00前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送达公司后,持该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受托人身份证出席大会。

3.凡拟参加会议的无限售流通股法人股东,需于2021年12月9日12:00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受托人身份证、联系电话进行登记。凡受本公司股东委托出席大会的法人股东受托人,需于2021年12月9日12:00前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送达公司后,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受托人身份证出席大会。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受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17号中新大厦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22-27020892

传真:022-27020926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