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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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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比上年同期增幅43.51%,比年初增幅22.64%;同时原料煤价格比上年同期增幅43.76%,比年初增幅50.66%;原料煤和主要产品价格处于历史高点,未来市场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27日对公司与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大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出具了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上诉状》, 截至目前该案件正处在审理中;

3、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临2021-079号公告,2021年9月22日,公司与鸡西大汉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截至2021年9月30日,增资款未到位,增资事宜正在办理中;

4、2021年9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211452),2021年10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同时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清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万昌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焦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清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万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清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万昌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云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1-086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0日

至2021年1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1-084号、临2021-085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0日

3、会议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用自理

2、联 系 人:王维舟、唐晶

3、联系电话:0464-2915999、2919908

4、传 真:0464-2915999、2919908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1-084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以现场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参加会议董事8人,独立董事于成先生因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王雪莲女士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三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综合部具体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1-085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1-086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1-085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0月22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1-084号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21〕6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经营范围规范目录要根据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及时调整更新,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为配合黑龙江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公司根据全国统一经营范围规范目录,对公司原经营范围内容进行选择分类,对公司经营范围重新梳理,为此公司拟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中相应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中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和储存及销售:稳定轻烃、液化石油气(LPG)、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洗油(石脑油组分、柴油组分)、重油(沥青组分)、石墨及石墨制品、石墨烯及制品、三元材料及制品、磷酸铁锂及制品、磷酸锰铁锂及制品、锂离子电池正极及负极材料、锂离子电池隔膜、锂离子电池、甲醇、氧(液化的)、氮(液化的)、氩(液化的)、氢气(压缩的)、粗苯、精苯、甲苯、二甲苯、污苯、煤焦油、工业萘、精萘、酚、粗蒽、咔唑、吲哚、针状焦、乙烯、丙烯、乙丙橡胶、聚丙烯、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2-丙基庚醇(2-PH)、高清洁燃料添加剂、甲基叔丁基醚(MTBE)、硫酸铵(化肥)、催化剂、灰渣砌块、粉煤灰砖、环保建材、煤气、硫磺、焦炭、化工焦。火力发电及销售;热力供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运输;进出口业务。

开采和洗选加工及销售:石墨、煤炭、金属矿石。

投资和管理:石墨生产、石墨洗选加工、煤炭生产、煤炭洗选加工、金属矿业、非金属矿业、矿产资源开发、机械设备、建材、煤化工开发项目。

研究和开发:石墨烯制品、三元材料、石墨烯应用技术、煤炭开采技术、煤炭洗选加工技术、火力发电及供热技术、炼焦及化工技术、煤焦油综合利用技术、环保建材技术、煤炭企业发展战略、煤炭开采(只限分支机构经营)与安全、煤化工、新碳素材料。

提供如下服务:环境评估、企业资本运营、知识产权、产品标准、基础化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交流、高新技术、专利转让、专利代理、科技项目招标和评估。

现修订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分支机构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利代理;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煤炭洗选;选矿;炼焦;塑料制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砌块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池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环保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标准化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货物进出口;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最终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综合部具体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事宜,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1-087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3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产销量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采购量情况

单位:吨

三、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1-3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79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因工作便利需要,变更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栋301室

邮政编码:257053

电 话:0546-2169536

传 真:0546-2169539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10 月 26 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期二级资本债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2021-035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期二级资本债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二级资本债券,总额为人民币300亿元,本次债券期限10年,第5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3.83%。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二级资本,支持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1-046

债券代码:155416 债券简称:19隧道01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路桥集团”),参与了“机场联络线申昆路停车场及虹桥商务区申昆路片区III-G03D-02地块上盖综合开发工程(停车场及综合楼)”的公开招标。近日,路桥集团收到中标通知书,经招标人上海虹瀛置业有限公司确定其为该项目中标人。

本项目为上海机场联络线申昆路停车场及虹桥商务区申昆路片区III-G03D-02地块上盖综合开发工程。其中地下一层,主要功能为轨道交通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 112409 平米,地上综合楼 8 层,与公交配套用房整体合建,呈 L 型,总建筑面积 11780 平米。建设地点:申昆路片区控规单元,东至七莘路、南至沪青平公路、西至申昆路、北至申贵路。

本项目中标金额238337.0216万元,计划总工期为1004日历天。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叶立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的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公司及监事会接受叶立君先生的辞呈,并对叶立君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叶立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请求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叶立君先生仍将依照相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叶立君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后,将不在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叶立君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4,410,9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辞职后,叶立君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监事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