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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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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7版)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2021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前三季度业绩快报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度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简要说明

报告期内,受益于下游市场需求增加,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773.27万元,同比增长39.05%;营业利润10,277.68万元,同比增长84.55%;利润总额10,245.15万元,同比增长85.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091.31万元,同比增长86.26%。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09,002.38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46.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9,237.74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79.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7.09元,较报告期初增长34.79%。

(二)有关项目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受益于下游市场需求增加,公司营业规模增长,导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项目增长;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股本等项目增长,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和公司经营实现的净利润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之规定,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捷女士主持,本次与会监事共3名,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监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类别,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之规定,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先生主持,本次与会董事共9名,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张华、卢漫宇、刘朝辉、吴永安、王永惠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下简称“上交所”)(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有效实施,确保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订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张华、卢漫宇、刘朝辉、吴永安、王永惠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等;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在授予前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董事:张华、卢漫宇、刘朝辉、吴永安、王永惠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于2021年11月10日在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1年11月3日,会议主要审议《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本次董事会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