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上接147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铁科轨道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28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轨道”、“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此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378,415,711.65元)比例为29.07%。
●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1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22.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2,894,08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172,670.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4,721,411.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22001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8日及2020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铁科轨道关于在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见《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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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78,415,711.65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1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07%,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此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378,415,711.65元)比例为29.07%。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07%,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29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刘晓光先生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补选蔡德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蔡德钩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候选人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存在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同意补选蔡德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蔡德钩先生简历
蔡德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12月出生,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至2015年3月历任铁科院铁建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2015年3月至今任铁科院铁建所副所长;2021年7月至今任铁科院铁建所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30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六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5日
至2021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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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 10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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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件1)及股票账户卡(如有);
2、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
(二)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信函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
(1)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为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厅。
(2)信函方式登记:须在 2021年11月12日16:30点前将上述登记资料复印件通过信函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并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资料原件(地址见“六、其他事项”)。
六、其他事项
1、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联系方式: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南24号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 邮编:102206
4、 联系人:张远庆、许熙梦
5、 电话:010-51529198
6、 邮箱:tkgdir@bjtkgd.com、bjtkgd@163.com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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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