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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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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2021年9月末与2020年年末增减

1、应收账款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42.45%,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业务增长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52.15%,主要系公司业务增长,用于项目管理周转金及备用金增加所致;

3、合同资产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60.82%,主要系公司业务增长,产生合同质保金增加所致;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60%,主要系公司持有“中润新能”股票,本报告期股价上涨导致;

5、在建工程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224.21%,主要系本报告期检测楼暨配套设施倒班、瑶湖工业园三期项目建设新增投入所致;

6、使用权资产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100%,主要系公司2021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180.68%,主要系子公司宁德恒茂设备大修费用发生所致;

8、短期借款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87.57%,主要系公司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9、应付票据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63.46%,主要系公司上年办理的应付票据业务,本报告期到期兑付所致;

10、应付账款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107.90%,主要系公司随着采购量的加大,相应与供应商信用结算账期加长所致;

11、合同负债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39.44%,主要系公司预收进度款项增加所致;

12、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上年期末减少62.55%,主要系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在本报告期发放所致;

13、应交税费期末数较上年期末减少57.33%,主要系由于本报告期盈利减少,导致计提的所得税减少所致;

14、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上年期末增加32.36%,主要系公司在建工程质保金、房租押金增加所致;

1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上年期末增加46050.15%,主要系公司2021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按月计提租金及物业费所致;

16、长期借款期末数较上年期末增加517.84%,主要系公司检测楼暨配套设施倒班、瑶湖工业园三期项目建设项目贷款所致;

17、租赁负债期末数较上年期末增加100%,主要系公司2021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18、预计负债期末数较上年期末增加83.95%,主要系公司预提售后服务费增加所致;

19、库存股末数较上年期末减少100%,主要系公司注销库存库所致;

20、少数股东权益期末数较上年期末减少52.89%,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恒大金属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清算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2021年1-9月与2020年1-9月同比增减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72.87%,主要系公司各板块业务都同比增长,且同比新增云通信业务;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141.29%,主要系随收入变化而变化,但比例大于收入增长变化;

3、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8.9%,主要系公司业务拓展费用增长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49.19%,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回款状况良好,冲回了已计提的减值准备所致;

5、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64.71%,主要系公司持有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6、资产处置损益较上年期减少219.73%,主要系公司处置闲置及报废物资所致;

7、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92.64%,主要系公司根据社会保障局政策,稳岗补贴增加所致所致;

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76.65%,主要系公司收信力筑正货款滞纳金和政府补助所致;

9、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较少47.01%,主要是上年因新冠疫情公司对外捐赠较多,本期捐赠减少所致;

10、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5.41%,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2021年1-9月与2020年1-9月同比增减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90.7%,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65.26%,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检测楼暨配套设施倒班、瑶湖工业园三期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31.02%,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和项目贷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余热发电业务相关资产并对其增资以及子公司签订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余热发电业务相关资产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07 月 31 日为划转基准日,将公司拥有的与余热发电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按账面净值全部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宁德恒茂,公司拟将与余热发电业务相关的资质、合同、人员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一并转移至宁德恒茂,划转期间发生的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将根据实际状况调整并予以划转。同时公司将对宁德恒茂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后,宁德恒茂注册资本将增加至5,000 万元(公告编号:2021-03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能源管理项目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宁德恒茂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福建青拓镍业有限公司《能源管理项目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宁德恒茂向青拓镍业提供 15MW 烟气余热发电系统专项节能服务(公告编号:2021-040)。 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事项 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吴志军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的文件规定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相关要求,吴志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吴志军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告编号:2021-045)。

3、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注销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21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股份 4,280,800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04,480,284 股变更为 300,199,484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现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已回购股份 4,280,800 股的注销事宜。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期限的相关要求。 4、关于子公司注销事项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0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子公司恒大金属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其清算、注销登记手续以及资产、人员处置和安排等相关事宜(公告编号 2020-082)。现恒大金属交易中心的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朱星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建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乔睿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朱星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建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乔睿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1-048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1年10月14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星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1-049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1年10月1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建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合议并现场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1-050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