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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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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信托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501 股票简称:*ST利源 公告编号:2021-081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信托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议案》。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39,000万元认购云南信托-智兴2021-209号单一资金信托的信托产品,信托的存续期限为6个月,自信托成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现将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智兴2021-209号单一资金信托提前终止通知》,通知本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信托文件约定,本项目于2021年10月21日提前终止,云南信托将于信托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及非现金的形式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目前,公司已收回本金和收益,其中收回本金39,000万元,累计取得收益885.23万元。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关于九泰中证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的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九泰中证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1519,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1520,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1号文准予注册。截至2021年10月22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未能满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九泰中证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的条件,故本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公司将按照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相关约定办理。

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jtamc.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28-0606)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关于提醒投资者警惕不法分子冒用本公司名义

进行诈骗活动的特别提示公告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发现近期网络上有不法分子假冒万家财富网站、微信公众号、app诱骗客户进行投资,非法进行诈骗活动的情况,本公司为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1.本公司网址为www.wanjiawealth.com,联系电话为400-888-0800,微信公众号为“万家财富微理财”(微信号:gh_300d815de431),本公司暂无app。请投资者务必提高警惕,切勿相信非法冒充本公司的网站、公众号、app等。

2.投资者如欲购买本公司代销的基金产品,请通过本公司销售柜台进行办理。

本公司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注意辨别真伪,提高对诈骗行为的判断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谨防上当受骗。如投资者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通过本公司联系电话(400-888-0800)联系确认,如有财产损失,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本公司保留对以任何形式冒用本公司名义的机构及个人采取法律行动、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电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告编号:2021-72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电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方便投资者交流,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投资者联系电话进行了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内容变更外,公司投资者电子邮箱、办公地址、邮政编码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以上变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

本次投资者热线电话变更后,原联系电话不再作为投资者联系专线。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与公司进行沟通。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部分闲置厂房的议案》,同意将其持有的位于上海浦东新区临港重装备园区天雪路268号的闲置厂房及办公场地分别出租给上海乐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沂供应链”)和数轨(上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轨(上海)交通”)使用,对外出租面积为53,660平方米。其中,乐沂供应链承租面积分别为42,500平方米和3,420平方米,租赁期限分别为自2021年10月1日至2031年9月30日和自2021年11月1日至2031年9月30日,合同总租金分别约为214,290,886.91元(含税)和17,114,082.47元(含税);数轨(上海)交通承租面积为7,74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合同总租金约为10,685,940.75元(含税)。

2、依照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为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迅速发展,进一步拓展公司在中高端电磁线的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机专用扁型电磁线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建设年产能30,000吨新能源汽车电机专用扁型电磁线项目。本项目总投资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0,000万元,流动资金30,00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朱志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勰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朱志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勰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1-05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22日下午14:30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部董事。董事长朱志兰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公司拟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1-054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22日下午16:00,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学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监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且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同意公司聘任立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1-055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事务所的原因:因与前任会计事务所的合同期届满,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1年。

4、原聘请的会计事务所的异议情况: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事务所与大华进行了充分沟通,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大华未对本次变更会计事务所事宜表示异议。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等对本次拟变更会计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6、本次变更会计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倪一琳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费旖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敏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以及纪律处分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拟定本期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较大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事务所审计工作概况

公司自2019年聘请大华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审计机构。大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自2019 年以来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原因

因与前任会计事务所的合同期限届满,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进行了事前沟通,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大华未对本次变更会计事务所事宜表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1年10月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对立信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且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同意公司聘任立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对立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等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报表等审计工作的要求。鉴于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大华聘期届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公司拟聘任立信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此次变更会计事务所理由正当,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了解,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足够的独立性、诚信记录、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聘请立信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能满足本年度审计工作需要,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次,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 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1-056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凡2021年11月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2829号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 9:00-12:00、13:00-16:00;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 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2829号二楼会议室

邮编:201306

4、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张勰

电话号码:021-58979608

传真号码:021-58979608

电子邮箱:investor@mornelectric.com

5、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特此通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场会议纪律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51。

2、投票简称:摩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与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则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

进行表决。

4.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场会议纪律

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会议纪律如下:

1. 除符合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2. 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组织,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票数量和持股人名称。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延长发言时间。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问题,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3.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若在会议召开中存在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主持人或公司其他相关人员有权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其退场。如其不服从,工作人员可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制止。

4. 与会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共同遵守并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任何人在会议现场录音、照相和录像。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