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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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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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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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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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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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永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信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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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永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信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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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永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信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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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2020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表1列示。(单位:元)
表1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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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1-037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10月15日分别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永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子公司转让部分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优化资产结构,促进资金回笼,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苏苏美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
具体内容见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三、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工作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的决策部署,结合公司实际,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近年来,因《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均进行了修订,公司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原《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1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1-038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10月15日分别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于2021年10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弘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书面审核,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由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情况;
3.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要求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子公司转让部分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审核,子公司转让部分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资金回笼,改善现金流,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1-039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转让部分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优化资产结构,促进资金回笼,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或“公司”)子公司江苏苏美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发展”)拟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美恒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公司”)、陕西旭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光公司”)、大石桥盛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石桥公司”)3家光伏电站项目公司100%股权及平邑金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邑公司”)、烟台德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公司”)2家光伏电站项目公司60%股权,并收回上述5家公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借款。
● 本次交易将采用公开挂牌的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最终成交价格、支付方式等协议主要内容目前尚无法确定。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需履行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资产结构,促进资金回笼,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新能源发展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塔城公司、旭光公司、大石桥公司3家光伏电站项目公司100%股权及平邑公司、烟台公司2家光伏电站项目公司60%股权,并收回上述5家公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借款。根据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初步报告,标的股权对应的交易价格预计为20,211.27万元(最终评估值以经备案的评估值为准)。同时,本次交易预计收回上述5家公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借款89,967万元。本次交易金额预计为110,178.27万元。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预挂牌,具体请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披露《关于子公司预挂牌出售部分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转让部分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部分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因涉及公开挂牌,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
二、 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新能源发展
公司名称:江苏苏美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年7月7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宇
注册地址:东台沿海湿地旅游度假经济区光伏光电产业园内
主营业务范围:新能源科技研发,光伏发电,光伏电站建设、维护,太阳能电池板组装、销售,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投资、转让(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新能源(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系统设计、咨询、施工及集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管道工程、市政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电力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苏美达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新能源发展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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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让方:本次交易受让方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征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有的塔城公司、旭光公司、大石桥公司3家光伏电站项目公司100%股权及平邑公司、烟台公司2家光伏电站项目公司60%股权,根据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初步报告,标的股权对应的交易价格预计为20,211.27万元(最终评估值以经备案的评估值为准)。同时,本次交易预计收回上述5家公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借款89,967万元。综上,本次交易总金额预计为110,178.27万元。
(一)塔城公司
1.公司名称: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美恒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5年4月24日;注册资本:8,600万元;法定代表人:窦贤斌;注册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夏孜盖乡光伏发电区;主营业务范围:向光伏发电行业的投资与管理。
2.股权结构:新能源发展持有100%股权。
3.持有资产情况
塔城公司在其注册地持有54.912MW光伏电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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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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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旭光公司
1.公司名称:陕西旭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7月28日;注册资本:6,200万元;法定代表人:段永波;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孟家湾乡四道河则村五组。主营业务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光伏、风能、光热产品的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相关项目的建设;节能产品及其系统的销售、服务咨询。
2.股权结构:新能源发展持有100%股权。
3.持有资产情况
旭光公司在其注册地持有32.575MW光伏电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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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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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石桥公司
1. 公司名称:大石桥盛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6年9月3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宇;注册地址:辽宁省营口大石桥市汤池镇三家子村。主营业务范围:从事光伏光热电站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光伏光热电站技术开发、项目咨询和技术服务。
2. 股权结构:新能源发展持有100%股权。
3.持有资产情况
大石桥公司在其注册地持有9.86MW光伏电站,另有2期电站正在建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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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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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邑公司
1. 公司名称:平邑金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4年1月23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建文;注册地址:平邑县平邑经济开发区。主营业务范围:光伏发电;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营管理;光伏发电项目与光伏农业科技大棚的开发、投资、建设、维护与运营管理;农作物种植、销售。
2. 股权结构:新能源发展持有100%股权。
3.持有资产情况
平邑公司在其注册地持有18MW光伏电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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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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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烟台公司
1. 公司名称:烟台德联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5月26日;注册资本:4,400万元;法定代表人:窦贤斌;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观水镇观府街51号。主营业务范围: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光伏发电技术研究服务,光伏发电项目与光伏农业科技大棚的开发、投资、建设、维护与经营管理;农作物种植、批发、零售。
2. 股权结构:新能源发展全资子公司江苏德联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3.持有资产情况
烟台公司在其注册地持有18.164MW光伏电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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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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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标的公司权属及向公司下属子公司借款情况
本次易预计收回5家交易标的公司借款89,967万元系标的公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苏美达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新能源发展公司借款,用于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无其他向公司下属子公司借款。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委托标的公司理财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合同或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将在确定受让方后签署交易协议,最终转让价格、交易标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等协议主要内容目前无法确定。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背景下,公司高度重视清洁能源业务发展, “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公司将清洁能源作为战略业务之一。目前公司清洁能源业务包括光伏组件生产与贸易、清洁能源工程项目开发与建设、光伏电力生产与销售、光伏电站资产运维服务等。公司本次拟预挂牌转让部分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其主要目的是改善新能源发展的现金流与财务状况,优化资产结构,为其在清洁能源领域拓展市场和业务发展创造更好条件。
公司出售部分光伏电站资产将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与资产结构,提升公司投融资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交易规定程序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由于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对外转让,因此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尚无法确定,能否交易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