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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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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立足“氢能源、新材料、大环保、交易所”四大产业,在深化氯碱新材料一体化产业链的基础上,推动氯碱、氢能、稀土新材料等业务发展,进一步巩固特色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

今年以来,在国家提出“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背景下,加上“以塑代木、以塑代钢、以塑代塑”等政策推动,PVC的运用领域不断拓宽,PVC的需求量稳步增长,对PVC行业景气度形成较强支撑。本报告期公司氯碱装置运行状况良好,产销量稳定,主要产品PVC、烧碱的市场价格涨幅较大,氯碱业务效益保持较高水平;同时公司充分发挥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氢能、稀土新材料等业务快速发展,带来较好利润贡献。

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号召,结合自身产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氢能产业,重点布局规模化氢气生产、储存、储能等业务,同时开展加氢站、移动加氢站、加注等方面的研发生产工作。氢能具有能源和储能特点,氯碱制氢具有规模大、成本低、纯度高等优点,是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最佳氢源。鸿达兴业拥有丰富的制氢经验,在氢气的制取、储存、运输及加注等环节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公司长期致力于氢气的存储及应用研究,成立了内蒙古鸿达氢能源及新材料研究院,开展稀土储氢技术、储氢装备的研究、开发及应用等业务。公司已建成国内第一座民用液氢工厂,开展液氢生产、储运等相关工作。同时,公司与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日本旭化成、法液空、日本东芝开展合作,推动氢能产业化发展,致力于成为氢能产业的领军者和氢能源的综合服务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周奕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桂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桂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周奕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桂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桂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奕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桂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桂生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奕丰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1-076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