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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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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版)

刘峰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及香港中文大学MBA。曾任职于河北省沧州市国家税务局外税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宏源证券公司北京营业部、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富友金融网络技术公司、富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曾任用友集团企业金融云板块副总经理,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峰先生于2021年10月15日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目前,刘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情形。经查询核实刘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1-081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情况。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范围和要求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1月28日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3】0071}号文批准,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9月由财政部批准设立)。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11000168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编号为000356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自2013年11月改制设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4)注册地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8553078XF,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01室。

(5)人员信息: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目前合伙人共74名,注册会计师454名,从业人员总数1,200名。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共286名。

(6)业务信息: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30,945.2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7,006.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569.6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0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等。2020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6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等。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为7,599.07万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为2,510.7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度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截至2020年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饶世旗,1997年10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7月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4年至2018年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2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饶世旗(个人信息同上);周香萍,2006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7月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2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泽利,2019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2年2月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9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以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范围和要求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及内控鉴证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在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1-084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21年11月11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28号达实大厦1902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28号达实大厦1902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并希望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将相应材料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

5、登记时间:2021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会议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28号达实大厦1902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王思邈、董丹彤

联系电话:0755-26551650

联系传真:0755-26635033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6;投票简称:亚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明确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 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说明:

1、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