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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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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24,012.01万元,同比增长9.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528.51万元,同比增长19.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657.15万元,同比增长20.04%。公司实现天然气销售量12.9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40%。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进行综合服务业务拓展,策划网络直播活动,开展燃热厨电、燃气采暖等线上营销活动;不断拓宽保险销售方式,制定全员保险推广策略,推进保险销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综合服务业务收款超亿元,同比增长119.45%。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深化综合能源产业布局。9月1日,公司与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合作探索交通能源领域节能减排新路径,在合作期内布局加氢站,共同开展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的示范运行,并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成燃新创燃气有限公司推进建设成都市首座油-气-氢-电-光伏“五合一”综合能源站。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罗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罗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罗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就首次执行该准则的重大影响数调整 2021 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类别包括房屋建筑物和土地,均为本公司子公司承租事项产生。因子公司承租事项具体影响的科目及调整金额见上述调整表。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1-044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1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陈多闻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多闻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周昕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了此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11月12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7)。

三、备查文件

1、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1-045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1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志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7-9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成都燃气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1-046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陈多闻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陈多闻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陈多闻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陈多闻先生向董事会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的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陈多闻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运作和公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陈多闻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周昕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周昕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议,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对被提名人的审查,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任选与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同意补选周昕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周昕先生简历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

周昕先生简历

周昕先生,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周昕先生现任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法务风控部副部长,历任成都市房地产管理局拆迁安置办公室会计,北京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审计经理,北京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成都市青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成都市青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四川省中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部长。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1-047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总部大楼2楼2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2日

至2021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1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到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董事会办公室(708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11月11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和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8-87059930

传真:028-87776326

邮编:610041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