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含)。截至2021年7月30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5,983,4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0%,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68.8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61.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99,982,487元(不含交易费用)。
2、2021年9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1,656,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95%,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62.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59.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820,431.3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2021年9月17日作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刁志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会斌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刁志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会斌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刁志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会斌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调整情况说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将2021年1月1日已存在的并且剩余租赁期限大于12个月的租赁合同,根据未来应付租金现值确认租赁负债;根据租赁负债、上述租赁合同对应的预付租金和待摊装修费用确认使用权资产。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1-077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62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刁志中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王爱华先生、刘谦先生、柴敏刚先生以通讯形式参会;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1-078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62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金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1-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22日、10月25日、10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22日、10月25日、10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书面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继跃、张桂玉夫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以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10月22日、10月25日、10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公司所属物资公司的债务人山东泉林于2019年10月30日进入重整程序,2021年10月8日根据法院裁定重整程序终止。公司按时完成了相关债权的申报工作。
2.根据《重整计划》,2021年公司将冲回信用减值损失3,064,306.22元,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预计将因此增加3,064,306.22元(具体金额以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一、破产重整及进展情况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披露了《公司关于下属公司债务人被申请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1),公告就公司所属辽宁印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的债务人山东泉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林”)重整事项进行了说明。
按照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公告的要求,物资公司就所涉及的债权进行了申报。2020年12月23日,根据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及《山东泉林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无异议债权表(一)》,确认物资公司对山东泉林应收债权金额为66,885,536.69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
2021年8月29日,山东泉林债权人表决通过了《山东泉林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2021年10月8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2019)鲁1526破8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山东泉林《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二、《重整计划》及相关债权预期清偿情况
在《重整计划》中,管理人对本次重整所涉及债权的清偿方式进行了明确。根据《重整计划》,山东泉林系公司重整采用“现金+债转股+引入重整投资人”模式。
根据《重整计划》的安排,物资公司所涉及债权具体清偿情况如下:
1.通过现金方式偿还,预计金额为532,927.68元,将于12个月内偿还完毕;
2.通过债转股方式偿还,现金偿还之外的债权按照21.48%的清偿比率转股,预计金额为14,231,060.41元,将于12个月内执行完毕。
三、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物资公司对山东泉林应收账款金额66,885,536.69元,已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5,185,854.82元。根据《重整计划》,2021年公司需冲回信用减值损失3,064,306.22元,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预计将因此增加3,064,306.22元(具体金额以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并物资公司将密切跟踪山东泉林重整进展情况,积极通过包括连带保证责任追偿等各种合法途径追偿未受偿债权,全力维护公司权益。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6日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债务人重整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1999 股票简称:出版传媒 编号:临2021-032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债务人重整的进展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