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国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从韵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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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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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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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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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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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国屹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从韵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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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李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国屹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从韵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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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国屹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从韵
(二)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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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公司选择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 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1-049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2日 15点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运河西路2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2日
至2021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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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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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11月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运河西路288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室需携带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运河西路288号
邮政编码:214061
电话:0510- 85893998
传真:0510- 85872470
邮箱:crmic_hq_ir_zy@crmicro.com
联系人:沈筛英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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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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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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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1-048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选举董事的基本情况
根据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所在地法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经第七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提名吴国屹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吴国屹先生的任期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吴国屹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吴国屹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关于提名公司董事的事项,本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吴国屹先生个人简历
吴国屹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博士学位,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会计硕士,荷兰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2000年至2003年,任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咨询员;2003年至2004年,任上海泛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4年至2006年,任埃森哲信息技术(大连)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经理;2006年至2008年,任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08年至今,历任公司战略发展部资深经理、助理总监、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拟聘任为公司董事。吴国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仁智股份”)因与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经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及提交民事诉讼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公司于2020年8月收到了广州中院一审民事判决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公司因不服一审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01民初68号)作出的民事判决,特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高院”)提起上诉,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案件上诉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二、本次案件的判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本案律师转达的《民事判决书》((2020)粤民终2526号),广东高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21,800元,由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已披露及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外,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结果对公司的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2018年度已将该案件涉及的票据全额确认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预计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影响主要为诉讼费用,影响金额521,800元,最终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ST仁智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天际”)及其一致行动人星嘉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嘉国际”)的通知,获悉汕头天际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了质押,星嘉国际持有公司股份全部解除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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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25日,汕头天际及星嘉国际股份质押累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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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汕头天际及一致行动人星嘉国际合计质押股份58,5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9.6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55%;星嘉国际质押股份全部解除。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质押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