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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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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单生良先生因病过世,截止报告期末,其继承人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国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代燕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国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代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国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代燕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8 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号),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作出调整。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收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关于变更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的函》,浙商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原指定周旭东、孙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由于工作变动,原保荐代表人孙伟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浙商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俞琦超接替孙伟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周旭东、俞琦超,持续督导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

俞琦超先生简历

俞琦超先生,浙商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业务副总监、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参与得邦照明(603303)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项目、越剑智能(603095)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项目、杭州柯林(688611)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汇隆新材(301057)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永高股份(002641)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等。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4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剑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二)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0月 27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5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6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越剑智能”)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同意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0 台智能验布机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0万股,发行价格为26.16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6,32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106.8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221.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9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审验,出具天健验[2020]6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年产500 台智能验布机项目

公司“年产500台智能验布机项目”原实施场地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羊山居,项目建设期为3年,预计于2022年1月全面投产运营。

根据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城中村”改造和拆迁领导小组绍柯拆任【2020】8号任务书并受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征用拆迁该项目房屋及附属物。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年产500台智能验布机项目”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绍兴市柯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齐贤区块。同日,公司与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签订了《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预签),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绍兴市柯桥区工业项目用地预约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相关内容。

2021年6月7日,公司与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2021年7月14日取得编号为浙(2021)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27025号《不动产权证书》。

考虑到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周期、实施进度造成了一定影响,公司决定将“年产500台智能验布机项目”延长建设期至2025年4月。为充分保障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将使用现有厂房及设备开展项目的研发并组织试生产。“年产500 台智能验布机项目”延期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

(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年,预计于2022年4月全面投入使用。近两年,受全球新冠疫情及国内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全球纺织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增加,为充分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调整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决定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长至2025年4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不存在其他变更事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0 台智能验布机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0 台智能验布机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均延期至2025年4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0 台智能验布机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越剑智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越剑智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越剑智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公告上网附件

(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二)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0

债券代码:123123 债券简称:江丰转债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力军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力军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0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股东李玉功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备查文件

1、李玉功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6日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付少邦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付少邦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付少邦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时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万润药业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付少邦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付少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93,500股。付少邦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付少邦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和董事会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1-119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Compo Investco GmbH(译名“德国康朴投资有限公司”)出资8500万欧元在国内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2021年10月26日,Compo Investco GmbH全资子公司山东施诺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山东施诺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MA95698A88

法定代表人姓名:夏志军

注册资本:欧元 捌仟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外国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兴大西街17号

经营范围:水溶性肥料、氯化铵、硫酸铵、硝酸钾、液体肥、腐植酸水溶肥等农用肥料的生产和销售;硝酸的生产和销售;氟化钾、氟化盐及白炭黑的生产和销售;黄腐酸钾、微生物菌剂、壳聚糖、海藻酸、聚天冬氨酸钾各种作物专用肥料的生产和销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