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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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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收购中极氢能源60%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潜江中极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富阳化工所持有中极氢能源60%的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6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极氢能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其60%的股权。中极氢能源已更名为“潜江齐安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并完成了股权转让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分别见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2日、2021年2月8日、2021年3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关于收购潜江中极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关于收购潜江中极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等相关公告。

2、收购武汉低维40%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对武汉低维进行增资及收购股权。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公司成为武汉低维新进股东,并持有其40%股权。2021年6月10日,武汉低维已完成了增资及股权转让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分别见2021年4月30日、2021年6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1)、《关于参股公司武汉低维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0)等相关公告。

3、美国诉讼案情况

2021年2月,公司收到美国新泽西地方法院撤诉通知,新泽西地方法院同意VitaworksIP,LLC撤销“起诉公司牛磺酸产品涉嫌侵犯其专利权”案件。新泽西地方法院的专利诉讼终结。具体内容见2021年2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美国新泽西地方法院裁定撤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

上述重要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盛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天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盛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天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2021年期初不涉及需要按新租赁准则处理的事项。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56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