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10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陶峰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雪红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陶峰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雪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陶峰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雪红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0月26日,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10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陶峰华先生主持,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最后一批40%股份限售期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本次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68,5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65人,拟于2021年11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法兰泰克限制性股票解锁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的可解锁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解锁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一事表示无异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0月26日,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10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胜明先生主持,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最后一批40%股权按限售期届满,解除限售的条件均已成就。公司本次解锁的首次授予的65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手续。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1-067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1,668,576股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11月1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2018年3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3月1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18年4月2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及调整情况

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018年4月26日为授予日,向66名激励对象授予234.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83元/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2018年5月30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受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对公司股份的影响,2018年9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其中授予数量由234.20万股调整为304.46万股,授予价格由6.83元/股调整为5.19元/股。

2018年9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6.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18年11月,公司完成了该部分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注销程序。注销完成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297.96万股。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的议案》,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65名激励对象满足第一批次解除限售条件,解锁股份数量89.388万股。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6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解锁数量89.388万股。

2019年4月29日,第一批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9.388万股上市流通。首次解锁完成后,未解锁数量为208.572万股。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的议案》,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65名激励对象满足第二批次解除限售条件,解锁股份数量89.388万股。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6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解锁数量89.388万股。

2020年4月30日,第二批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9.388万股上市流通。第二批次解锁完成后,未解锁数量为119.184万股。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2021年8月2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现金红利3元(含税),同时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68,576股。

本次申请解锁并上市的股票为最后一批次限制性股票,本次解锁并上市后,公司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上述三期限售期分别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分别按30%、30%和40%的比例解除限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最后一批40%股份限售期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可以解除限售。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公司本次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68,576股,占公司2021年9月30日总股本的0.56%,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65人,具体情况如下:

注: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214,918,743股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库存股1,417,000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上表中数据均为转增后的股数。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年11月1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668,576股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法兰转债”处于转股期,上述变动前股份数量为截至2021年9月30日股本数据,详见《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法兰泰克本次解锁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法兰泰克本次解锁条件已成就;

(三)本次解锁所涉激励对象和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解锁尚需在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届满后由法兰泰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解锁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1-068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1亿元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证监许可[2020]1205号《关于核准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共计3,3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140,808.53元。上述资金已经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262号验证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18年9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授权期满,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19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未使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9。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短期内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对本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法兰泰克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此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证券代码:603966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82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0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81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1-047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0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海南汉森控股(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汉森”)告知函,海南汉森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令安先生于2021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1031号),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刘令安立案。

刘令安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请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