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芮文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芮文贤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芮文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芮文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芮文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芮文贤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18年1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1-052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10月22日、10月25日、10月26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风险提示:
1、公司现有业务不涉及储能相关概念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电梯部件及电梯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扶梯部件、直梯部件和电梯金属材料等三大类,不涉及任何储能相关业务。
2、重大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预案,公司拟购买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鸿源”或“标的公司”)51%的股权。相关事项存在以下不确定性风险:
①标的公司业务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标的公司成立于2019年,经营期限较短,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2020年净利润为-964.01万元(未经审计),标的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②交易事项推进的不确定性: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有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交易价格、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等核心交易条款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存在双方无法就核心条款达成一致而终止的风险。
③交易方案存在调整的风险:根据预案披露,交易对方可能尚有相关资产需注入交易标的,标的公司合并范围存在变化的可能,实际交易方案可能较预案中的交易方案发生重大变化,存在构成重大调整的可能性,可能面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价格需要重新定价的风险,交易的具体安排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④审批风险: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中国证监会核准实施本次交易等。以上核准为本次交易实施的前置条件,能否通过以及获得相关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3、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价在短期内涨幅较大,但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提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22日、10月25日、10月2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1、2021年10月8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证券(证券简称:同力日升;证券代码:605286.SH)自2021年10月8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公开披露了《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公告。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复牌提示性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10月22日(周五)开市起复牌。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除上述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近期有媒体报道公司涉及储能概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电梯部件及电梯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扶梯部件、直梯部件和电梯金属材料等三大类,不涉及任何储能相关业务。除此以外,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其他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22日、10月25日、10月2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不确定风险
公司关注到近期有媒体报道公司涉及储能概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电梯部件及电梯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扶梯部件、直梯部件和电梯金属材料等三大类,不涉及任何储能相关业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重大事项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披露了《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鸿源”或“标的公司”)51%的股权。相关事项存在以下不确定性风险:
1、标的公司成立于2019年,经营期限较短,2020年净利润为-964.01万元(未经审计)。公司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受经济环境、行业政策、上下游景气程度、市场竞争强度、团队稳定性、技术领先性等多方面的内外部影响,标的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可能出现增长变缓、波动甚至下滑的风险。目前公司尚未完成尽职调查,目前预案只是本次交易的初步方案,存在重大调整的可能性。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有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交易价格、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等核心交易条款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存在双方无法就核心条款达成一致而终止的风险。
3、根据预案披露,交易对方可能尚有相关资产需注入交易标的,标的公司合并范围存在变化的可能,实际交易方案可能较预案中的交易方案发生重大变化,存在构成重大调整的可能性,可能面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价格需要重新定价的风险,交易的具体安排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审批风险: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中国证监会核准实施本次交易等。以上核准为本次交易实施的前置条件,能否通过以及获得相关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风险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
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1-139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
问询函的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基础德国子公司申请破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1-085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基础德国子公司申请破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二部发来的《关于对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825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你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原信托将其持有的公司11.17%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诚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森集团)行使,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鉴于该事项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及相关方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司前期公告披露,公司年报修正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面临终止上市风险。根据诚森集团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交易对价,同时诚森集团未来12个月内没有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重组计划。请表决权委托相关各方补充披露:(1)无交易对价进行表决权委托明显不符合商业逻辑,相关方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安排并进一步说明委托合理性;(2)在公司面临退市风险情况下进行表决权委托,相关各方的主要目的及考虑;(3)请就本次表决权委托存在的不确定性充分提示风险。
二、前期公告显示,公司存在大额违规担保未解决,截止2021年9月29日,公司通过法院判决确定的需承担的担保金额约为13.29亿元。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既未能消除损害同时也未作出解决安排。同时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诚森集团2018-2019年连续亏损,2020年仅盈利159.91万元,同时2020年期末资产负债率高达96.35%,公开资料显示其全资子公司曾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请你公司及诚森集团补充披露:(1)结合受托方负债等具体情况说明受托方是否符合收购人资格,公司控制权变动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七条规定;(2)就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造成的损害,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解决方案及其可行性;(3)结合上市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人员配置,权益变动完成后日常生产经营决策方式及董事会席位构成等,说明如何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三、公司当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减持公司股份。请中原信托补充披露上述表决权转让行为是否构成减持股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请律师发表意见。
四、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于10月20日收到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要求公司30日内修正并披露相关年度报告。请公司:(1)披露对前期定期报告修正的进展情况;(2)就公司股票存在的退市风险予以充分提示。
请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落实本函要求。请公司表决权委托相关各方审慎核实上述事项。请你公司于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ST基础德国子公司申请破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82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10月26日发布公告,称子公司德国海航机场集团及其下属4家子公司于近期向德国地方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裁定受理相关破产申请。相关机场公司系年初自关联方收购,现申请破产对中小投资者影响较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请你公司及相关方补充披露如下事项。
一、关于前期收购决策是否审慎合理。2021年1月20日公司公告,以5亿元从关联方海南航旅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收购德国海航机场集团100%股权,标的资产净资产为3400.73万欧元,交易增值率约为87%,德国海航机场集团主要资产为德国法兰克福哈恩机场(以下简称哈恩机场)82.5%股权。短期内,公司本次即公告德国海航机场集团及哈恩机场申请破产。
请公司结合前期收购决策过程和本次破产情况,说明前期收购决策是否审慎,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高溢价收购定价是否合理,关联方收购是否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请收购时发表意见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再次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二、关于申请破产具体原因。根据公告,哈恩机场申请破产主要由于疫情影响、补贴诉讼、流动性支持受限等原因。请公司结合收购前的尽调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哈恩机场经营和财务情况,说明公告中所称的疫情影响、补贴诉讼、流动性支持受限对哈恩机场破产的具体影响,说明前期收购尽调是否充分审慎,本次申请破产的真实原因。
三、关于补贴诉讼的具体情况。公告称,由于其他航空公司诉讼政府对哈恩机场不当补贴,法院作出支持的判决,导致哈恩机场无法申请补贴,进而加剧经营困境,导致破产。1月20日本所在关于收购事项的问询函中,要求公司说明哈恩机场获得补贴的可实现性,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2月5日公司在相关回复公告中称,相关补贴具备可实现性,未进行风险提示,且未披露相关诉讼。
请公司:(1)核实并披露相关诉讼的起诉时间、起诉方、具体事由、目前所处阶段和后续影响等,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并充分提示有关风险;(2)结合本次诉讼及法院判决情况,说明前期收购决策时是否充分予以关注和考虑;(3)结合哈恩机场补贴对前期收购定价的影响,说明前期收购定价是否合理公允;(4)核实前期公告中未进行风险提示且未披露相关诉讼,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请收购时的评估师对问题(3)发表意见。
四、关于收购及申请破产对公司的具体影响。结合收购时定价及支付安排、对标的资产的账务处理,评估并披露前期收购、本次申请破产、后续进展对上市公司经营和财务的具体影响,并充分提示有关风险。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请公司董事会、全体董监高从中小股东利益出发,认真落实函件要求,妥善处理有关事项,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所提问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1年第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
2021年第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旗下
华润元大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
华润元大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润元大景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润元大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润元大信息传媒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润元大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润元大成长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润元大价值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润元大润禧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润元大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10月27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ryuanta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1000-89)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 红土创新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转型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 红土创新优淳货币市场基金
● 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新科技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稳健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医疗保健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基金的2021年第3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21年10月27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htcx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60-3333)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