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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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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注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主要由于公司报告期内外销业务锁定汇率风险需要,购买的远期外汇产品增加所致;

注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主要由于公司报告期内已背书未到期票据增加所致;

注3: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主要由于公司报告期收到客户的应收票据增加,同时将收到的应收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的货款增加所致;

注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主要由于公司报告期内待抵扣进项税额逐步抵扣以及应收出口退税报告期末到期收回所致;

注5: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主要由于公司报告期内长期应收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注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主要为公司集团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开发支出增加,报告期末暂时未达到验收标准所致;

注7: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主要由于公司报告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公司签订的承租合同确认使用权资产所致;

注8:开发支出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主要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企业自主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注9:长期待摊费用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主要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办公室装修待摊费用增加所致;

注10: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主要由于公司报告期末短期借款到期还款所致;

注11: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主要由于公司报告期内部分远期外汇产品到期所致;

注12: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采用票据结算的应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注13: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主要由于公司报告期末预收客户货款较年初增加所致;

注14: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主要由于公司年初应交税费在报告期内缴纳所致;

注15: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主要由于公司报告期内已背书未到期票据较年初增加所致;

注16:租赁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主要由于公司报告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公司签订的承租合同确认租赁负债所致;

注17: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主要由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利息支出按期摊销额增加所致;

注18: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主要由于报告期末公司子公司齐心好视通外部少数股东增资所致。

(2)利润表

单位:元

注1: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增加所致;

注2: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注3: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已到期的远期外汇产品收益较同期减少所致;

注4:公允价值本期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远期外汇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注5: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由于本报告期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去年减少所致;

注6: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由于本报告期计入到营业外收入的与日常经营无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注7:所得税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得税减少所致;

注8:少数股东损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少数股东所在主体对比去年同期利润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注1: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出口退税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注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以及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注3: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年初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注4: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回出售EASYPNP Inc.部分股权投资款所致;

注5: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投资分红所致;

注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注7: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处置子公司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注8: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卖出期权产品收到期权费所致;

注9: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本期在生产设备以及云视频服务平台项目支出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注10: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公司投资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注1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收到公司子公司好视通外部股东增资款所致;

注1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报告期公司取得借款增加所致;

注13: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报告期支付银行借款利息以及年度股东分红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注1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报告期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钦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家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艳丽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钦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家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艳丽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钦鹏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心集团”)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钦鹏先生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陈钦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钦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变化详见本公告持股情况变动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钦鹏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自2021年4月26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陈钦鹏先生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陈钦鹏先生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陈钦鹏先生于增持计划内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711,097股,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22,085,523.38元。陈钦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变化如下表:

备注:本公告百分比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数,以上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和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陈钦鹏先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增持人具有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陈钦鹏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44。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将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项目4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按照各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45。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林奕彬先生递交的书面报告,林奕彬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职务;辞去该职务后,林奕彬先生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该申请自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决定聘任刘峻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峻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46。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终止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拟对“智能办公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建设期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子公司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该募投项目其它规划不变;对“集团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建设期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其它规划不变。以上变更是结合内外部环境因素以及当前项目实施进展的实际情况谨慎作出的合理安排,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进行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调整投资节奏,有利于提高项目经济效益,避免超前建设和重复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升公司市场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具有积极作用。

对 “云视频会议平台升级及业务线拓展项目” 终止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规避在市场环境和公司战略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仍继续按规划进行募集资金投入,带来的效益达成风险,规避投资损失;同时永久补流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进行变更,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求,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终止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终止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47。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就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业务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将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用期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48。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4、议案5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特提议于2021年11月11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宝安区海城路5号前城商业中心15楼齐心集团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4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44。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日常经营财务费用支出,更好地扩大公司业务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45。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终止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终止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募投项目市场环境形势变化和公司发展情况适度调整投资节奏,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使用效率和达成效益,规避投资风险,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终止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终止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47。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48。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项目4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按照各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59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7名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92,219,017股,发行价格为10.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9,999,966.97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8,467,240.6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1,532,726.35元。

(下转266版)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4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