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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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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5版)

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9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48140006号《验资报告》。非公开股份于2019年10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2021年10月25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于2018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减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等议案,将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9.90亿元”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9.60亿元”。公司募集资金最终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9,999,966.97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8,467,240.6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1,532,726.35元,目前募集账户合计余额为683,041,705.29元尚未使用。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60,118.00万元人民币(其中2016年度非公开募集项目7,765.00万元人民币,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项目52,353.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按照各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55,321.00万元人民币(其中2016年度非公开募集项目3,321.00万元人民币,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项目52,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按照各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1年10月25日,公司已将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具体安排,预计部分募投项目资金存在暂时性剩余。为提高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项目4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按照各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同等数额的银行借款,经测算,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1,732.5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如果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时本公司承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

2、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按照各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日常经营财务费用支出,更好地扩大公司业务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议案。

七、保荐机构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市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4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上市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林奕彬先生递交的书面报告,林奕彬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职务;辞去该职务后,林奕彬先生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该申请自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林奕彬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合规治理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决定聘任刘峻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峻先生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页。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刘峻先生个人简历

刘峻先生:

43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专业硕士。2007年至2011年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西非地区部区域内控负责人,2012年至2013年任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控与审计部副经理,2013年至2017年任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17年至2018年任深圳市花样年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审计负责人,2018年至2020年任维也纳酒店集团审计监察总经理。2021年7月加入本公司,现聘任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公告日,刘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

募投项目终止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终止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目前市场竞争环境、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变化和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等情况,拟对“智能办公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对“集团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项目”进行项目延期,以及对 “云视频会议平台升级及业务线拓展项目” 终止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59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7名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92,219,017股,发行价格为10.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9,999,966.97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8,467,240.6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1,532,726.35元。

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9 年9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48140006号《验资报告》。非公开股份于2019年10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决议,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九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齐心好视通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好视通”),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云视频会议平台升级及业务线拓展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两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公司启动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后,于2018年12月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指派史松祥先生、宋琛女士(现已变更为史松祥先生、陈立丰先生)担任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和该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之后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具体持续督导工作。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55,321.00万元人民币(其中2016年度非公开募集项目3,321.00万元人民币,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项目52,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按照各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1年10月25日,公司已将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4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按照各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拟终止或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资金余额情况

公司本次拟进行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的项目为“智能办公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拟进行延期的项目为“集团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项目”;拟终止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项目为“云视频会议平台升级及业务线拓展项目”。

截至 2021年10月25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终止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1、 “智能办公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

“智能办公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计划通过引入先进的软硬件设备和优秀的技术开发人员,加大智能碎纸机、可视化智能保险柜、云考勤设备、智能3D全息投影仪、智能隔空触控投影仪等智能办公设备的研发投入,同时对现有碎纸机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升级,提升自动化生产能力,实现智能办公设备的产业化发展。上述智能办公设备产品,公司拟对智能碎纸机进行自产,其他产品由公司提供设计方案,采用OEM方式委外生产。

本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5,780.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是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

该项目于2018年非公开项目申报时进行了募投项目专业可研论证,2020年1月正式进入募集资金使用期。2020年随着疫情的到来,公司所募投建设项目的市场环境和行业行情发生了一定变化,公司在研发投入上,使用自有资金集中投向市场急需扩展的非募投的办公产品项目研发方面,因应办公消费新场景、新趋势,贴合Z世代群体的多元化需求,文创IP等新产品,为年轻消费者带来有情感、有温度的文创产品。随着智能设备的快速更新换代,原先所论证的智能办公设备项目具体规划设计与当下智能办公需求产生一定差距,继续按照原有募集资金规划设计推进,已不能保证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最大化,需要在继续推进本次募投项目的同时,优化具体的项目实施节奏和落地方案,开发智能设备新功能。

此外,从项目团队建设、原有资源利用和政策优惠等方面综合考虑,变更实施主体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也是公司制造主体之一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将更有利于项目实施。

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更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公司内部管理团队与外部投资咨询机构根据市场新形势进行项目的深度研究与评估,拟将“智能办公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子公司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该募投项目其它规划不变。公司将积极推动项目适应行业新形势、产品新趋势的实施落地,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尽量最大化。

2、“集团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延期

“集团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项目”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通过引入优秀的数字化开发技术人员,帮助公司建立先进的数字化开发及运维服务团队,同时将建设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功能强大的内部数字化运营平台,打通从前台产品端到后台仓储物流端的全产品服务链,构建集采购、生产、订单、销售平台支持及基础数据服务为一体的内部运营管理系统,提升公司数字化平台的效率、增强各模块功能,实现产品筛选、服务决策的市场化、数字化,推动公司实现战略决策、客户服务、内部运营、市场挖掘的智能化转变,提升公司的快速反应能力,以客户、市场为导向,为公司在各业务环节的经营决策提供更为科学准确的依据,进而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本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1,0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等外,实际募集资金为29,168.27万元;项目实施主体是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

“集团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项目”方面,经过项目实施,目前公司推动完成了 SAP S/4HANA核心后台系统的建设实施,在财务上,实现了集团业务与财务高度集成,保证了财务数据的实时性、一致性和可追溯性。在物流上,建立了统一开放的物流信息系统平台,实现了自营仓、外包仓、第三方仓的统一管理。在系统数据交互方面,系统与各前台、中台业务系统紧密集成,达成了数据统计分析智能化、办公可移动化和运维自动化,实现了公司多业务模块、多业务系统、多业务形态、多业务部门及多业务功能的协同运作,有效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集团数据化3.0战略的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2018年募投项目规划时,按照前期B2B办公集采迅猛增速态势,公司计划短期2年内完成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全面快速构建到位一体化的内部数字化运营平台,以此提升公司的智能化管理水平,为公司的业务快速发展提供数字化能力支持。2020年,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全球主要经济体下行压力加大,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外汇波动、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生产要素成本增加等各项因素的变化,公司基于谨慎投资,项目投资基本匹配业务规模和发展规律考虑,优先建设急需且核心的平台系统,对非核心功能按步骤逐步投入及研发上线。截至 2021 年10月25日,“集团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491.7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4,134.99万元。相对原计划项目建设期及实施进度,目前在项目实施方面还需时日推动。

基于以上,为降低募投项目投入和运营风险,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公司拟将“集团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其它规划不变。

3、 “云视频会议平台升级及业务线拓展项目” 终止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云视频会议平台升级及业务线拓展项目”计划购置先进的软硬件设备、引进行业高端技术人才,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齐心好视通云计算有限公司旗下的会议云平台及配套硬件设备进行升级开发,同时扩展以云视频服务为基础的行业应用场景业务线,形成以智能大会议平台、远程视讯医疗综合平台、智能硬件设备为主的产品收入体系。

本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8,205.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是深圳齐心好视通云计算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

在国家号召和政策扶持下,数字经济规模不断扩大,音视频交互行业的数字产业化,在中国数字经济新时代获得了空前的发展机遇。在SaaS云视频业务方面,在政府政策、社会需求和疫情爆发的多重刺激推动下,SaaS云视频细分产业快速升级,并正向垂直行业和应用场景融合深度发展,行业从培育期过渡到成长期。高带宽消耗的视频通讯从高端消费层下沉,视频通话、视频会议、在线教育等各种场景应用成为人们工作、生活和学习中的“刚性需求”。

2020年疫情发生后,公司所募投建设项目的市场环境和行业行情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SAAS业务云视频业务方面,疫情直接推动了云视频业务等远程办公爆发式增长,同时也吸引了更多互联网企业参与到角逐中来,加剧了行业激烈竞争。如何提供企业级高质量的云视频服务,成为这个赛道必将共同面临的挑战。在运营上,齐心好视通坚持“云+端+行业”的经营战略,积极推行“行业应用+专业终端+视频云平台”的解决方案,公司业务聚焦专业云视频会议和多个垂直应用领域,战略聚焦中大型客户。在技术和产品研发上,使用自有资金集中投向市场急需扩展的非募投研发项目,将云视频与AI技术整合,推出的夜莺?AI音频算法和基于AI技术的新一代智能云视频算法一一灵犀?,推动高品质的多场景应用一体化终端产品发展。

云视频行业的空前发展,也获得了市场投资者的认可和青睐。2021年3月,齐心好视通增资扩股引入格力集团等优秀外部战略投资者并实施员工持股,促进了齐心好视通的良性发展和业务扩张,优化资产结构并补充流动资金,同时进一步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实现与员工的长期持续共同成长。好视通获得增资融资,自身业务稳步发展之后,自身已具备较好的自我造血功能。好视通战略投资者的引入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也对齐心好视通相对独立发展提出了更高规格的公司治理要求,谋划了更大的公司发展空间,公司本次终止对实施主体为深圳齐心好视通云计算有限公司的“云视频会议平台升级及业务线拓展项目”实施推进,有利于上市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业务聚焦与不同业务的均衡发展,也有利于子公司好视通响应国家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提前规划布局,实现更好的相对独立发展。

基于适应行业变化的非募投项目优先推动,“云视频会议平台升级及业务线拓展项目”推进有所滞后。从云视频行业发展变化趋势和齐心好视通云视频业务战略升级考虑,继续实施“云视频会议平台升级及业务线拓展项目”,在募投项目规划下继续投入,效益达成方面将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难度,公司认为若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建设成本较高,未来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综上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变化等原因,基于合理有效、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原则,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及最大限度发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审慎评估,公司拟终止“云视频会议平台升级及业务线拓展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约18,475.70万元(含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持续关注市场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齐心好视通未来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通过自有资金、员工持股或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等资金来源进行投资建设。

四、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云视频会议平台升级及业务线拓展项目”终止后的资金余额18,475.7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该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终止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云视频会议平台升级及业务线拓展项目”的建设系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及子公司发展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从市场环境和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对“智能办公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以及对“集团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项目”进行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内外部环境因素以及当前项目实施进展的实际情况谨慎作出的合理安排,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项目经济效益,避免超前建设和重复建设。该两个项目的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用途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全面评价衡量结果,公司认为项目延期后在经济上是合理的、可行的。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承诺事项

公司最近12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节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 、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终止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拟对“智能办公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建设期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子公司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该募投项目其它规划不变;对“集团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建设期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其它规划不变。以上变更是结合内外部环境因素以及当前项目实施进展的实际情况谨慎作出的合理安排,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进行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调整投资节奏,有利于提高项目经济效益,避免超前建设和重复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升公司市场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具有积极作用。

对 “云视频会议平台升级及业务线拓展项目” 终止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规避在市场环境和公司战略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仍继续按规划进行募集资金投入,带来的效益达成风险,规避投资损失;同时永久补流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进行变更,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求,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终止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终止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综合考虑了市场发展变化和公司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募投项目结合行业市场发展和公司发展情况适当调整投资节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不再适合继续投入的募投项目进行永久补流,可以规避投资风险,同时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终止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终止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募投项目市场环境形势变化和公司发展情况适度调整投资节奏,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使用效率和达成效益,规避投资风险,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终止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终止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终止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终止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业务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的理解和支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232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821人;

(7)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52,055.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09,535.19万元)。

(8)2020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共376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4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綦东钰女士,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连肇华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先生,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了超过5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綦东钰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连肇华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綦东钰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连肇华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业务收费情况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业务收费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自2019年至2020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与原财务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及拟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专业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交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变更2021年度审计服务机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4、审计委员会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11日14: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9:15-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海城路5号前城商业中心15楼齐心集团公司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1月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终止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上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就以上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统计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注:100代表对总提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进行表决,1.00代表对提案1进行表决,2.00代表对提案2进行表决。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海城路5号前城商业中心15楼齐心集团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1年11月8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公司欢迎电话咨询,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海城路5号前城商业中心15楼齐心集团董事会秘书处(信函上请注明“齐心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4、会议联系人:罗江龙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联系传真:0755-83002300

联系邮箱:stock@qx.com

5、注意事项: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到达。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1

2、投票简称:齐心投票

3、提案意见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投票指示对相关提案进行投票,如本授权委托书没有做出具体投票指示,该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