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2021年第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上接273版)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监管指引2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1号》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监督,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全资子公司烟台皓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并以部分超募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建设新药创制及研发服务基地项目(一期)
1、项目概况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烟台皓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皓元”)为主体投资建设新药创制及研发服务基地项目(一期),项目建设面积8,800 m2,投资金额预计为6,500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6,500万元,其中5,000万元由公司向烟台皓元实缴注册资本,1,500万元由公司向其提供无息借款。本项目计划在烟台筹建一个全新研发中心,开展创新药物工具化合物的研发,提升公司整体的技术与创新能力;配套开发产品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和质量控制体系,实现高纯度、高分离度的工具化合物产品从毫克级到公斤级的稳定供应。针对客户具体需求,量身定制高性价比的服务方案(CRO),为全球大部分生物医学研究机构及医药公司提供定制合成服务,高效快速地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药物发现服务。同时,借助集团公司现有的资源优势,对大批量工具分子资源进行整合、分类和有效管理,设计并建立功能体系完善、结构体系合理的共享型工具分子库,助力中国科研。
2、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烟台皓元实施。
3、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地位于烟台开发区南昌大街3号6#楼。
4、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计划两年内完成。
5、项目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6,500万元,均使用超募资金,其中5,000万元由公司向烟台皓元实缴注册资本,1,500万元由公司向其提供无息借款。项目投资规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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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全面提升公司工具化合物设计及研发合成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开发及工艺开发实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2)拓宽公司研发范围,丰富产品管线,开发种类丰富、结构新颖的工具化合物,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大大提高全球科研机构和新药研发企业研发效率,推进客户的研究进展。
(3)项目的建设可为国内外科研机构和医药企业提供高难度、高附加值试剂的定制合成等技术服务,有助于公司CRO一体化战略竞争格局发展。
(4)新药创制及研发服务基地一期建设完成后,其创新产品的研发,将进一步为集团公司皓元医药提供源源不断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获取新的市场份额和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推动皓元医药业务的规模扩张。同时,与集团公司各地研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实行区域联动、分工协作,加速推进集团公司在整个生物医药产业链的布局,致力于构建公司生物医药产业生态圈高质量发展。
综上,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拓宽产品管线,提升技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地位,满足集团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
7、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技术基础扎实
集团公司深耕小分子化合物领域多年,在生物医学数据分析和产品设计开发、各种实验室前沿化学合成开发技术、多样的实验室纯化分离制备等关键技术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并且,公司持续关注并分析国内外权威科研期刊和数据库以及最新的医药专利,深刻理解和把握科学研究的前沿进展和新药研发领域的最新动向,快速设计开发新的小分子化合物产品,形成了丰富的特色产品线和工具化合物库开发孵化平台,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基础。
(2)人才经验丰富
皓元医药注重引进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拥有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一支具备较强科研和研发能力的技术骨干团队,专业从事生物医药化学产品的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公司已形成了一支药学、化学、生物学和计算机背景相结合的综合性人才队伍,在化合物结构、合成、药化性质、蛋白结构、分子和蛋白结合模型等方面专业知识丰富,为项目产品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
(3)市场基础良好
本项目开发的工具化合物可依托集团公司现有的品牌销售体系进行产品销售,公司的内销业务遍布上海、广州、深圳、北京等25个省市,外销业务涉及亚洲、北美、欧洲等27个国家和地区。
目前工具化合物业务主要服务的终端客户涵盖全球大部分生物医学研究机构及医药公司,公司也与海外知名药物研发试剂专业经销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公司充分利用现代IT技术和程控方法自主开发出线上推广平台,进一步巩固了与国内外重大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拓展了新的客户资源。因此,项目市场基础良好。
(4)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我国医药研发及相关产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主要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扶持,其中《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等均提出了对生物医药行业、高端医药制造行业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并明确希望通过上述政策实现高端医药制造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医药研发技术领域的发展。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8、效益分析
本项目虽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烟台皓元新建研发中心,开展创新药物工具化合物领域的研发,有利于全面提升公司工具化合物设计及研发合成能力,增强公司产品开发及工艺开发实力;丰富产品管线,开发种类丰富、结构新颖的工具化合物,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高难度、高附加值试剂的定制合成等技术服务,帮助公司赢得客户订单;有助于提高全球科研机构和新药研发企业研发效率,推进客户的研究进展。
9、风险因素
(1)技术风险
本项目基于集团公司积累的丰富的技术经验,在设计过程中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功能布局进行反复论证,预期实施后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因此,实施本项目技术风险小。
(2)管理风险
公司沿用集团公司建立的成熟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财务制度健全,各部门职能明确,分工协作。公司管理层既有富于创新能力的技术专家,又有经验丰富的企业家,管理科学,持续创新意识和能力强,本项目管理风险较小。
(3)市场风险
经过集团公司长期稳步的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已形成规模销售,本项目将建设烟台皓元新药创制及研发服务基地,新增各类仪器设备,建立属于高科技、功能齐全的研发平台,研发的产品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市场风险较小。
(4)政策风险
公司应及时了解掌握国家及地方有关产业政策信息,对发展方向做出正确的预见,以减少相关政策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充分利用政策的有利条件,加快企业发展。《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等均提出了对生物医药行业、高端医药制造行业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并明确希望通过上述政策实现高端医药制造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医药研发技术领域的发展。由此可知该项目无政策性风险。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风险性较小。
10、保证超募资金安全的措施
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后,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并对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根据项目开展进度的实际需求使用超募资金,保证超募资金的使用安全,项目实施主体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投入的6,500万元超募资金,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监管指引2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1号》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监督,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建设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药创制服务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
1、项目概况
为持续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拟使用8,0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药创制服务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该项目建筑面积3,513.78平方米,计划总投资9,500万元。针对公司现有的六大核心技术平台进行升级优化,为国内外制药企业提供小分子创新药CDMO技术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创新药的临床前和临床研究阶段、注册申报,协同公司外协及皓元自有GMP生产基地提供创新药商业化生产。
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升级优化公司工艺研究平台和质量研究平台,进一步开发酶催化研究平台、连续流研究平台、光化学研究平台建设,以及针对各个技术服务平台升级优化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和持续创新能力,满足新产品研发和生产工艺技术改进的需要。
2、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皓元医药实施。
3、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地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255号4幢。
4、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计划两年内完成。
5、项目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9,500万元,具体包括超募资金8,000万元和自筹资金1,500万元。项目投资规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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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上海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需要
公司CDMO业务的产品订单迅速攀升、研发投入持续增加,上海研发中心现有的研发场地及设备水平已不能适应公司现有CDMO业务的快速增长的需求,也不利于公司市场的持续拓展。该项目是在上海研发中心基础上,扩租新场地、引进新设备、增加新人员,扩充CDMO创新药研发服务能级,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和持续创新能力,满足新产品的系列研发和生产工艺技术改进的需要,为公司可持续经营和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有利于行业地位的提升
皓元医药以平台化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成果转化能力支撑公司在原料药和中间体领域持续的产品开发和创新,该项目在已开发形成的6大核心技术平台基础上,进行创新药研发全产业链布局,通过CDMO服务及相关中间体和原料药产品的供应,助力众多创新药的临床申报以及后期的临床研究,有助于提升公司在创新药CDMO 行业地位,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缩小与行业龙头企业之间的差距。
(3)有利于国内外市场拓展,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本项目通过技术创新及工艺持续优化、质控体系的升级,一方面持续对现有核心技术平台技术进行升级,同时进一步缩短新药研发周期和降低新药上市后商业化生产的成本,提高创新药的可行性,有利于解决国际国内原料药技术难题,降低成本,实现工业级稳定生产,有利于公司国内外市场拓展,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7、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相关政策为项目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导向
近年来医药政策频出,从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到外包服务发展纲要,从审评改革到创新药优先评审,从MAH试点到一致性评价等,政策出台逐步压缩传统仿制药利润空间,持续推动中国医药产业从“仿制药”时代向“创新药”时代转型。2017年《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着力提升新药研发全程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完善医药研发服务链,提升符合国际规范的综合性、多样化的医药研发水平。优化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服务结构,发展药物产品开发、临床前试验及临床试验、国际认证及产品上市辅导服务等业态,切实利好医药外包行业。创新药政策则从侧面利好医药外包行业发展,创新药相关政策,正逐步促使以仿制药为主的企业逐步转型创新药研发。创新药研发过程中服务外包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重点发挥了增效降本的实际作用,据统计药企通过与 CDMO 合作,可实现高达40%研发成本的降幅,并节约10-20%的临床试验时间。本项目全面提升公司创新药业务板块工艺开发能力,有利于公司储备创新药项目,助推更多有价值的创新药上市,符合我国鼓励“十四五”的产业政策。
此外,本项目符合国家十四五规划、符合上海市十四五规划,也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的相关规定。
(2)良好的市场前景为项目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和业务积累,公司在CDMO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面向国内外仿制药企产业化的项目经验,能实现较低成本的规模化生产,很好的规避专利路线或晶型,同时,公司具有强大的研发能力,复杂项目管理能力,注册申报能力及完善的质量体系,可持续开发高难度的项目。因此,公司在创新药CDMO领域具有较强的优势。公司已与众多国内外医药企业、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CRO 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
(3)公司现有技术能力、人才及项目储备,为项目的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高难度稀缺原料药及中间体的供应是创新药开发和生产的瓶颈。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建立了多个核心技术平台。依托平台优势及技术储备,公司为全球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从基础科学研究、药物发现到规模化生产的相关产品和技术服务。公司通过构建高端药物开发技术平台,服务于国内外创新药及高难度原料药客户,产品合成难度较大,树立了较高的市场竞争壁垒。
公司核心业务管理团队均拥有有机化学及相关学科的博士学位,多数曾就职国内外知名医药企业,拥有丰厚的研发经验和优秀的管理能力。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大量的人才储备,公司建立了一支药学、化学、生物学和计算机背景相结合的综合型人才队伍,对产品的最新研发动态进行跟踪。公司拥有优秀的研发人才队伍,更好地保障了公司创新的原动力,并为推动本项目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完善的管理体系,为项目的建设提供了可靠的支撑
公司顺应医药行业发展趋势,采用了国际化、标准化的管理模式,积极引入并通过了ISO 9001:2015质量体系认证和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同时,在管理模式和制度体系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和公司多年的管理经验,保证了规章制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控制作用。在公司的经营发展过程中,各项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这对公司加强管理、规范动作、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公司已经在行业内形成较强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8、效益分析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能带来较好的间接经济效益。新药创制服务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完善服务和研发体系,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全面提升公司的技术服务和产品研发水平,将全面缩短公司产品研究开发的时间进程,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收入增长,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再创佳绩赢得更大机会。
9、风险因素
(1)技术风险
本项目设计过程中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工艺路线进行反复论证,预期实施后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因此,实施本项目技术风险小。
(2)管理风险
公司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财务制度健全,各部门职能明确,分工协作。公司管理层既有富于创新能力的技术专家,又有经验丰富的企业家,勇于创新,持续创新意识和能力强,科学管理,因此,本项目管理风险较小。
(3)市场风险
公司经过长期稳步的发展,科技研发的设备及人员已经形成规模,本项目将建设新药创制服务实验室(一期),新增各类仪器设备,拓展研发平台各项功能,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市场风险较小。
(4)政策风险
公司应及时了解掌握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其他政策信息,对发展方向做出正确的预见,以减少相关政策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充分利用政策的有利条件,加快企业发展。项目应用先进的生物转化技术、微反应连续合成技术、手性不对称合成技术和高效膜分离技术等技术,开发创新药工艺研发、改进和优化,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第十三项“医药”中第1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和生产,……药物生产过程中的膜分离、超临界萃取、新型结晶、手性合成、酶促合成、连续反应、系统控制等技术开发与应用,基本药物质量和生产”,项目工艺符合《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2014年版)》鼓励类,第五条“生物与医药”与“化学合成药、半合成药技术”。本项目符合当前产业政策,由此可知该项目无政策性风险。
综上所述,本项目风险性较小。
10、保证超募资金安全的措施
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后,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并对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根据项目开展进度的实际需求使用超募资金,保证超募资金的使用安全,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投入的8,000万元超募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监管指引2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1号》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监督,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审批和核准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9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上述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合肥欧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建设医药研发及生物试剂研发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烟台皓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并以部分超募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建设新药创制及研发服务基地项目(一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药创制服务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合肥欧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建设医药研发及生物试剂研发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烟台皓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并以部分超募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建设新药创制及研发服务基地项目(一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药创制服务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规则》、《监管指引2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皓元医药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有利于提高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査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1-019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弄3号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1日
至2021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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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 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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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21年11月8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弄3号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卫红
联系电话:021-51870955*8009
传真:021-58955996
邮箱:shenwhong@chemexpress.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弄3号楼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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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金飞敏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合肥欧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取得其90%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以14,400万元货币资金向合肥欧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创基因”)增资,认购其14,400万元的注册资本,取得欧创基因增资完成后90%的股权。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签署与前述交易相关的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合肥欧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取得其9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合肥欧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建设医药研发及生物试剂研发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烟台皓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并以部分超募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建设新药创制及研发服务基地项目(一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药创制服务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超募资金拟投资的三个项目将分别以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以子公司名义实施的项目)、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签署上述协议、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度小满基金为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参与其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小满基金”)签订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10月29日起,本公司新增度小满基金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业务及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可在度小满基金办理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等业务,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度小满基金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增加度小满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基金产品如下:
■
二、开通旗下基金转换业务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21年10月29日起本公司上述基金开通在度小满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以下简称“基金转换”)。基金转换最低转出份额为500份。同一注册登记机构下的基金之间可以互相转换,同一基金的不同份额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相关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者。
(二) 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 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赎回费最低25%归入转出基金资产。
三、基金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本公司指定的度小满基金提交申请,约定申购周期、申购时间和申购金额,由度小满基金在设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自动投资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有关基金定投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相关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者。
(二) 参与基金
■
(三) 办理方式
1、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度小满基金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通过度小满基金申请办理相关万家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度小满基金的相关规定。
(四) 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五) 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度小满基金约定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定期定额申购金额最低下限为人民币10元,无级差。
(六) 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相关度小满基金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
2.度小满基金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3.投资者需指定相关度小满基金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4.扣款等其他相关事项请以度小满基金的规定为准。
(七) 申购费率
投资者通过度小满基金网上交易、手机端及临柜方式参与申购、定投,具体申购费率以度小满基金所示公告为准。
(八) 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本款第(六)条规则确定的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九)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月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度小满基金的相关规定。
四、基金参与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
■
自2021年10月29日起,投资者通过度小满基金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具体折扣费率以度小满基金的活动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度小满基金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具体费率以度小满基金所示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 www.baiyingfund.com
2.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88-0800
网址: www.wjasset.com
风险提示: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承诺基金投资最低收益、也不保证基金投资一定赢利,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请投资者在充分考虑风险的情况下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恒天明泽为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参与其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明泽”)签订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10月29日起,本公司新增恒天明泽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业务及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可在恒天明泽办理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等业务,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恒天明泽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增加恒天明泽为销售机构的基金产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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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通旗下基金转换业务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21年10月29日起本公司上述基金开通在恒天明泽的基金转换业务(以下简称“基金转换”)。基金转换最低转出份额为500份。同一注册登记机构下的基金之间可以互相转换,同一基金的不同份额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相关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者。
(二) 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 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赎回费最低25%归入转出基金资产。
三、基金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本公司指定的恒天明泽提交申请,约定申购周期、申购时间和申购金额,由恒天明泽在设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自动投资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有关基金定投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相关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者。
(二) 参与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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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办理方式
1、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恒天明泽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通过恒天明泽申请办理相关万家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恒天明泽的相关规定。
(四) 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五) 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恒天明泽约定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定期定额申购金额最低下限为人民币10元,无级差。
(六) 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相关恒天明泽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
2.恒天明泽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3.投资者需指定相关恒天明泽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4.扣款等其他相关事项请以恒天明泽的规定为准。
(七) 申购费率
投资者通过恒天明泽网上交易、手机端及临柜方式参与申购、定投,具体申购费率以恒天明泽所示公告为准。
(八) 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本款第(六)条规则确定的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九)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月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恒天明泽的相关规定。
四、基金参与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
■
自2021年10月29日起,投资者通过恒天明泽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具体折扣费率以恒天明泽的活动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恒天明泽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具体费率以恒天明泽所示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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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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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承诺基金投资最低收益、也不保证基金投资一定赢利,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请投资者在充分考虑风险的情况下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2021年第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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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价值发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2021年第3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10月27日在本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009)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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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兴银稳安6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7. 兴银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10月27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hffunds.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0-9632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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