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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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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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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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叶林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德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德锋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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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叶林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德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德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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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叶林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德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德锋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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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作出调整。采用该准则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1-042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为了维护股东利益,强化投资者信心,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发展战略等,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24元/股(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临2021-044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核定公司参与土地投标及竞买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累计不超过28亿人民币(若采取联合竞买方式,则为公司参与竞拍时所持权益比例对应的出资额)参与土地投标及竞买,期限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若上述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核定额度内确定参与土地投标及竞买事项的具体方案,授权期限为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45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1-043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为了维护股东利益,强化投资者信心,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发展战略等,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24元/股(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1-044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 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回购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24元/股(含);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上限,或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亦或发生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可能存在部分或全部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或修改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则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存在需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或“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股东利益,强化投资者信心,同时着眼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发展战略等,公司拟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若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的,则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24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5,725,191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6%;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9,541,984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0%。
本次回购具体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24元/股(含),即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5.24元/股测算,预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9,541,984股。以此预计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1)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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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回购股份未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且导致全部被注销,则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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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回购资金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5.24元/股测算,预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725,191股。以此预计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1)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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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回购股份未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且导致全部被注销,则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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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089,592.05万元(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04,868.93万元(未经审计)。本次回购使用的资金(按回购金额上限5,000万元测算)占公司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46%及0.83%,占比较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价值,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本次拟回购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股份方案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十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公司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十二)公司向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1年10月22日,公司向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回复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三)本次回购股份后依法转让或注销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十四)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授权
为高效、有序地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3、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等情况,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 关事宜;
5、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文件,以及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6、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可能面临以下不确定性风险:
1、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上限,或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亦或发生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可能存在部分或全部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或修改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则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存在需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12 证券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2021-045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5日
至2021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10月28日刊登于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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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凭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4、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9:00一16:00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59号汇鑫商务广场27楼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邮政编码:318050 联系人:刘慧华 潘万荣
联系电话:0576-82522526 传 真:0576-82522555
六、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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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1-046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中标合同情况
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月至9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共计10个,均为建筑施工业务合同。详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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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以上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512 证券简称:腾达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