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正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利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逯玉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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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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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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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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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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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正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利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逯玉龙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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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正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利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逯玉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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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正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利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逯玉龙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1-038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1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由监事会主席李月强先生主持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有关要求,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1-039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
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要求,公司将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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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品种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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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1-037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1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正展先生召集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会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嘉峪关市分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600万元的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9年,宽限期2年(以贷款合同为准),贷款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