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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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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散杂货物吞吐量完成15,552.52万吨,同比减少4.25%。其中,矿石完成运量6,928.53万吨,同比减少15.78%,主要是受限产影响腹地钢铁企业矿石需求量有所减少;钢材完成运量1,070.19万吨,同比增长12.78%,主要是海外钢材市场需求旺盛带动公司钢材出口量大幅增加;煤炭完成运量5,764.40万吨,同比增长4.04%,主要是煤炭市场较去年复苏回暖,公司多措并举保障港口电煤运输稳定,煤炭吞吐量实现增长;其他货种完成运量1,789.40万吨,同比增长17.22%,主要是公司加大新货种开发力度,砂石、矿渣粉等货种运量快速增长。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5,688.22万元,同比减少26.50%,主要是贸易业务减少所致,公司港口相关业务保持平稳;实现利润总额214,533.02万元,同比增长20.42%,主要是公司转让部分股权和资产,相关股权投资收益和资产处置收益增加;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4,755.07万元,同比增长29.2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1,867.44万元,同比增长2.01%;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2949元。

(二)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七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唐山港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唐山港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双方于2021年7月30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唐山港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唐山港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1%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七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集装箱泊位相关资产及津唐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集装箱泊位相关资产及津唐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收到津唐集装箱公司偿还的全部委托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已完成集装箱泊位相关资产的交付、相关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首期股权转让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集装箱泊位相关资产完成资产交割及津唐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6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3、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七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唐山新通泰储运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唐山新通泰储运有限公司的公告》,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中。

4、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铁路装卸场等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铁路装卸场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及铁路运输公司分别与唐港实业签署《资产交接确认书》,完成相关资产的交付并已全部支付唐港实业相关转让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铁路装卸场等资产完成资产交割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宣国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利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耿威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宣国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利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耿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宣国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利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耿威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新租赁准则允许承租人选择下列方法之一对租赁进行衔接会计处理:

(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二)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选择对所有租入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利息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21-049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二层和睦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12人,实际出席监事12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志辉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代收并支付货物港务费给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从事港口经营的子公司代收并支付货物港务费给唐港实业,关联交易定价依据货物港务费收费标准,并综合考虑了各自负责管理和维护港口基础设施的资产规模、资金投入,以及公司及从事港口经营子公司的货物吞吐量等多方面因素,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资金往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21-050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47,550,708.84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16,485,406.69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11,648,540.67元,母公司前三季度可供分配的净利润1,004,836,866.0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409,970,569.16元,扣除2021年实施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1,185,185,722.80元,2021年三季度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229,621,712.38元。

公司严格做好疫情防控,2021年以来,在周边环保限产影响运量的前提下,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强化应收账款管控,实现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在充分考虑公司资本性支出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等因素,积极遵循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即每股0.15元(含税)。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5,925,928,61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88,889,292.1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21-048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二层和畅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宣国宝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报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研究拟定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5,925,928,6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即每股0.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888,889,292.1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代收并支付货物港务费给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代收并支付货物港务费给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此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宣国宝先生、张小强先生、孟玉梅女士、李立东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1月8日。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21-05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代收并支付货物港务费给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自2021年10月1日起,定期将实际代其收取的货物港务费(含子公司)80%支付公司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港实业”),用于港区防波堤、航道、锚地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维护及管理。上述关联交易会新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 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货物港务费收费标准,并综合考虑了公司及从事港口经营的子公司与唐港实业各自负责管理和维护港口基础设施的资产规模、资金投入,以及公司及从事港口经营子公司的货物吞吐量等多方面因素,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相关政策,经由港口吞吐的货物及集装箱,由具体负责维护和管理防波堤、航道、锚地等港口基础设施的单位向货方或其代理人收取货物港务费。公司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一直以来负责唐山港京唐港区的防波堤、航道、锚地等大部分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维护及管理。近年来,由于唐港实业持续投资建设防波堤及25万吨级航道项目,相关公共基础设施维护费用均计入了建设成本,故未征收货物港务费。

2021年9月底,唐山港京唐港区25万吨级航道完成交工验收,建成后的航道极大提升了港区船舶通过能力和通航安全水平,考虑到唐港实业后续每年均需要投入资金用于管理和维护港区航道、防波堤、锚地等大部分港口基础设施,经双方沟通、协商,拟自2021年10月1日起,公司定期将实际代其收取的货物港务费(含子公司)80%支付唐港实业,用于港区防波堤、航道、锚地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维护及管理。未来双方货物港务费的分配比例视港区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管理维护状况发生变化时再行协商确认。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代收并支付货物港务费给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国宝先生、张小强先生、孟玉梅女士、李立东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唐山港京唐港区的防波堤、航道、锚地等大部分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维护及管理,公司及从事港口经营的子公司承担部分码头前沿水域及港区内航道的建设和维护。本次公司及从事港口经营的子公司代收并支付货物港务费给唐港实业,符合《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规〔2019〕2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资金往来。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货物港务费收费标准,并综合考虑了公司及从事港口经营的子公司与唐港实业各自负责管理和维护港口基础设施的资产规模、资金投入,以及公司及从事港口经营子公司的货物吞吐量等多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三)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具体代收并支付金额将依据实际运量计算。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海港开发区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产权经营和资本运营;港口、铁路设施及临港相关产业开发建设;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服务;经营方式采用自营、资产出租、控股参股、兼并、收购、转让、合资合作、服务;建筑材料(原木、木材、石灰除外)批发零售;土地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唐港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4.88%的股权,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唐港实业的主要财务指标正常且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帐的情况,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涉及货物港务费。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货物港务费收费标准,并综合考虑了公司及从事港口经营的子公司与唐港实业各自负责管理和维护港口基础设施的资产规模、资金投入,以及公司及从事港口经营子公司的货物吞吐量等多方面因素,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货物港务费与港口货物吞吐量相挂勾,自2021年10月1日起,公司定期将实际代其收取的货物港务费(含子公司)80%支付唐港实业,用于港区防波堤、航道、锚地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维护及管理,预计2021年10-12月代收并支付唐港实业货物港务费3520万元(含税),预计2022年全年代收并支付1.4亿元(含税),具体代收并支付金额将依据实际运量计算,该事项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带来一定影响。未来双方货物港务费的分配比例视港区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管理维护状况发生变化时再行协商确认。

(二)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货物港务费收费标准,并综合考虑了公司及从事港口经营的子公司与唐港实业各自负责管理和维护港口基础设施的资产规模、资金投入,以及公司及从事港口经营子公司的货物吞吐量等多方面因素,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2021-052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和畅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2日

至2021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七届六次董事会、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21年11月9日(9:00-11:30,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姚志华

联系电话(传真):0315-2916409

通讯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063611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