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5版)
LEG及其旗下子公司控制器的年销售规模约为200万件,各类驱动器(包括智慧办公及智能家居领域)的年销售规模约为70万件,控制器和驱动器为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的核心部件,上述规模可以部分满足公司IPO募投项目“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完成后对应的市场需求。此外由于公司柔性化生产模式的特点,各项目、产品间部分生产工序有所类同,公司其他项目通过适当安排也可满足部分智能家居产品部件的生产。因此,如公司继续投资“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可能会导致短期内项目重复投资,进而可能导致产能过剩和包括折旧费用、管理费用等各项费用的增加,使得公司运营效率下降,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基于该背景考虑,经公司审慎评估,公司拟终止“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将根据与LEG的整合情况及市场需求来生产相应的智能家居控制系统产品,本次项目终止不会影响公司在智能家居领域的发展战略。
(三)本次结项或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年产25万套智慧办公驱动系统生产线新建项目”结项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792.64万元以及“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0,642.19万元(均含账户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的发展。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三、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结项“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年产25万套智慧办公驱动系统生产线新建项目”、终止“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自身发展战略规划及项目实施情况所作出的谨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将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结项或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审慎考虑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
2、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结项或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瑞信证券认为:本次公司部分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公司部分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1-056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柏鑫主持。本次会议到会及参加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新增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2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2日
至2021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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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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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①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③委托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④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jczq@jiecang.com)及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及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上述方式到达时间最晚不迟于2021年11月10日17:00)。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0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人:劳逸
电话:(0575)86760296;传真:(0575)86287070;邮政编码:312500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工具,费用自理。
2、 现场参加会议人员需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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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