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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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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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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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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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5日,陈桂花将其持有的西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55.625%的股权转让给陈夏鑫,此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并触发全面要约收购。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001、2021-005至011、2021-013至014号临时公告。全面要约收购的清算过户手续已于2021年3月10日办理完毕。
截至本报告报披露日,百大集团的控股股东是西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陈夏鑫。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托管情况说明
2008年1月30日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百货)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公司将杭州百货大楼、杭州百货大楼家电商场、计算机分公司、(杭州)百货大楼维修公司及杭州百大广告公司(不含该公司对外投资的企业)委托给银泰百货管理,管理期限自2008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共20个管理年度。委托管理合同内容详见2007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第十三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2010年7月5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一)》,主要内容包括调整管理年度时间区间、增加委托管理范围等事项。合同内容详见刊登在2010年7月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016年11月10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为对杭州百货大楼经营场所、办公室场所、仓库进行调整,委托管理协议主合同约定的委托经营利润基数不变。合同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11月1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020年4月28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三)》,同意部分豁免疫情可能导致的银泰百货委托经营利润现金补足差额义务,但最高豁免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合同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公司委托管理费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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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情况说明
(1)公司将杭州大酒店所在物业出租给海徕(天津)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用于经营酒店、酒店式公寓、餐饮及配套商业使用,并由杭州海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运营。详见刊登在2018年5月22日、6月1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18-021、2018-022、2018-027号临时公告。
新酒店于2020年上半年完成装修并正式对外营业,考虑到疫情对酒店经营的影响,公司与杭州海维签订了补充协议,减免部分租金并修改了租金的缴纳方式,以缓解酒店经营压力,但杭州海维仍然持续拖欠租金,已构成《租赁合同》约定的严重违约。鉴于酒店目前的经营业绩以及杭州海维的实际情况,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目前尚未开庭,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1-030号临时公告。
(2)公司将位于湖墅南路的部分物业出租给杭州嘉祥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祥”)用作商业经营。嘉祥因经营不善持续拖欠租金、水电能耗等各类款项,已构成严重违约,公司与其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于2020年8月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4月,公司收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判令公司与嘉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于2020年3月28日解除,并判决嘉祥支付自2020年2月1日起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占有使用费、水电费及违约金等款项直至房屋实际返还公司之日。嘉祥不服一审判决,于2021年4月13日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部分判决并发回重审。二审法院于2021年7月12日、2021年8月13日组织开庭审理,目前仍在审理中。公司将积极通过合法方式主张和维护公司权益,同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委托理财情况说明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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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货币基金等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032、2021-033、2021-035号临时公告。公司前三季度获得委托理财收益6,012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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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夏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红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威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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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夏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红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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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夏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红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威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1-038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和短信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10月27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1-039号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1-04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1-039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下属分公司杭州百货大楼实际经营需要,拟增加部分经营范围。另按工商登记机关关于经营范围规划化表述的要求,相应调整原经营范围表述,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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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经营范围调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65 证券简称:百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0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南苑街22号西子国际2号楼3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6日
至2021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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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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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凭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临平南苑街22号临平西子国际2号楼34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颖、王欣欣
联系电话:0571-85823016、85823015
联系传真:0571-85174900
(二)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部分,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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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1-041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门店数量未发生变化,拥有杭州百货大楼一家门店,系单店经营模式,位于杭州市中心武林广场南侧。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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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起公司已将杭州百货大楼委托给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委托管理期限为20年,公司每年收取稳定的委托经营利润。
二、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营业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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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收入分业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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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最终以公司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65 证券简称:百大集团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