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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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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7版)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注1:①漳州松霖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松霖建材”)于2020年1月2日成立,自其成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②福州松霖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松霖家”)于2021年3月15日成立,自其成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③泉州松霖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松霖建材”)系松霖家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全资二级子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设立,自其成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2:公司收购厦门倍杰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杰特”)51%股权(详见公司公告2021-018、2021-022、2021-023),倍杰特已于2021年8月9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上述序号9-14的公司均为倍杰特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倍杰特分别持有其51%的股权。

(三)主要财务指标

注1:2021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已年化处理。

注2:2019年及2020年,公司的利息支出为0。

(四)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9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五)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60,106.41万元、237,569.03万元、272,145.35万元和389,937.2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规模随着业务扩张、项目建设及并购而稳步增长,公司已成功布局厨卫、家居及美容健康领域,并积极运营全新品牌“松霖· 家”;此外,公司于2021年现金收购倍杰特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资产结构方面,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9.25%、67.85%、63.68%和47.44%,公司资产流动性良好,流动资产比例有所下降的原因主要系:①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扩建厂房和产线;②当期公司使用现金支付股权收购款;③公司自2021年起执行新租赁准则,非流动资产中的使用权资产增加。

(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四项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7.61%、97.23%、96.89%和91.58%,保持相对稳定,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2021年,公司现金支付收购倍杰特的股权款,使得货币资金比例有所下降,应收账款及存货比例有所上升。

(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三项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95.16%、94.10%、91.86%和71.67%。公司2021年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增使用权资产39,668.35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9.36%;此外,公司因收购倍杰特51%股权形成了9,242.28万元商誉,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4.51%。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45,486.82万元、56,923.99万元、71,510.27万元和157,774.49万元,公司负债规模呈上升趋势,其中流动负债系公司负债的主要构成部分,2018-2020年各期末流动负债占比均超过98%;2021年起适用新租赁准则,确认租赁负债40,765.63万元,使得2021年9月末的非流动负债占比有所上升。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及应付职工薪酬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9.53%、86.04%、83.41%和64.89%,系其主要构成部分。因倍杰特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1年9月末,短期借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的增加使得前述比例有所下降。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880.67万元、695.05万元、721.43万元和45,704.72万元,2018-2020年,公司非流动负债大部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2021年9月末,相比2020年末,公司新增租赁负债40,765.63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的比例为89.19%,主要系公司自2021年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以及“松霖·家”店面租赁增加、2021年8月倍杰特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六)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49、2.87、2.45和1.65,速动比率分别为2.14、2.47、2.05和1.19。2019年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较高主要系公司的上市募集资金补充了流动资产规模;2021年,公司以现金形式收购倍杰特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在支出收购款及倍杰特并表的双重影响下,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有所下降,此外,存货水平的提升亦拉低了速动比率。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8.41%、23.96%、26.28%和40.46%。2019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降低至23.96%,主要系公司上市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了权益资本,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的资本结构;2021年起,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资产与负债同步增长,导致资产负债率上升幅度较大。总体而言,公司保持着较强的偿债能力。

3、现金流量及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471.75万元、26,735.31万元、35,073.48万元和10,451.43万元,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良好,收益质量较高。2021年1-9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受运费影响增长较多,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回落。公司2018年及2021年1-9月存在少量利息费用,其他各期均不存在利息费用,亦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七)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注:2021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97次、5.41次、5.27次和4.62次,呈下降趋势,主要系(1)2019年、2020年公司下半年营业收入占比较高,期末应收账款价值亦较高;(2)受倍杰特并表影响,2021年9月末应收账款较上期末涨幅较大。公司已制定并实施了较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按账期及时催收回款,且主要客户信用良好,公司应收账款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7.56次、6.07次、5.45次和4.25次,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1)2019年末,公司为厂房搬迁提前准备了库存;(2)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为应对订单增长提升了存货水平;(3) 2021年外部运输环境变化及倍杰特并表亦使得2021年9月末存货水平有所提升。整体而言,公司库存管理及控制能力较强,公司存货周转情况良好。

(八)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坚持抓住消费者和区域市场的需求转换和需求热点,积极推陈出新,加快新产品的研发和转化速度,充分发挥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实现品类扩充与跨领域发展,与此同时通过并购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营业收入整体呈现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75,866.71万元、173,862.88万元、203,481.60万元和199,746.95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23,619.53万元、23,417.89万元、27,049.21万元和21,105.90万元,呈持续增长趋势,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61,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为加快项目建设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上述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等途径自筹资金解决。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以及《公司章程》(2019年修订)、《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现行利润分配政策的主要规定如下:

(一)公司现有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的原则

(1)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情况;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3)利润分配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主,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股利分配基本条款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公司章程》中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包括10%)的事项;

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股利分配的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意见,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会负有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义务,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对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董事会应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如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事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提案,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披露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独立意见。

(2)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的职务),则应当经外部监事半数以上通过。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股利分配的具体形式和标准

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性,如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求时,公司进行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的具体比例: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股利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应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公司可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同时,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如无本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流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2019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000.985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480.18万元(含税)。

2020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40,100.985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7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57.77万元(含税)。

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40,100.985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140.50万元(含税)。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进行了合理的现金分红,重视对股东的回报,2018年至2020年实际现金分红21,678.45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87.78%,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进行股利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发展投入,以满足公司主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2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4元,共计募集资金55,514.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713.4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800.5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12.0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088.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75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予以结项,其中“花洒及其配件扩产及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4,896.59元已于2021年6月25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龙头、淋浴系统搬迁及扩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71,074.66元已于2021年7月5日、7月6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花洒及其配件扩产及技改项目”的实施地点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增加募投项目“花洒及其配件扩产及技改项目”的实施地点,新增实施地点位于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98号。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施方式。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9年9月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公司未使用前次募集资金的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予以结项,前次募集资金净额49,088.47万元已全部投入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均为募集资金银行存放产生的利息结余。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50,800.55万元,扣减直接支付的发行费用1,712.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088.47万元

[注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放产生利息的投入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3年,建设期以每期的投产率来折算承诺效益,项目基本实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399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松霖家居有限公司、漳州松霖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9,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发生的不超过2.1亿元(含)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其中为厦门松霖家居有限公司(简称“松霖家居”)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漳州松霖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简称“漳州松霖”)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有关上述担保的详情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2021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02)、《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10)、《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9)。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就松霖家居的银行授信事宜,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本金最高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就漳州松霖的银行授信事宜,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上述担保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 担保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松霖家居的担保协议

1、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的最高限额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包括复利、罚息及判决书/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寺)、银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改造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甲方同意,甲方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后三年止。

(二)漳州松霖的担保协议

1、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责任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9月末,本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49%。

特此公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9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丽英女士主持,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41)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3)

特此公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