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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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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武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武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2021年10月1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于2021年10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柏兴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孙公司减资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5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减资概述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减资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孙公司青海中利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新能源”)减资人民币59,900万元。减资完成后,青海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0,000万元减至人民币1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减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减资主体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青海中利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900074589997L

成立时间:2014年1月15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东路18号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建新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安装调试;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光伏电站EPC(设计、采购、建设)总承包;从事投资开发及收购储有光伏电站;生产铝合金支架、太阳能光伏电站材料交易(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

2、 减资前后股权结构

3、主要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减资原因

青海新能源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发并持有商业电站,其下属子公司福海埃菲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尼勒克县中利腾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完成的电站均已出售完毕。截至目前,青海新能源不再持有商业电站。

公司现行的电站开发主要模式为央国企或其他收购者作为电站的投资者或持有者,公司为项目提供EPC总承包服务,央国企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EPC工程款,公司无需进行大额投资。基于公司整体产业结构的战略规划,本次对青海新能源进行减资,有利于优化公司的投融资结构,符合公司长期业务发展的需要。

本次减资完成后,青海新能源仍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4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下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下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持有公司股份485,126,3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1%。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当代科技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382,367,39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8.82%,占公司总股本的23.41%。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接到控股股东当代科技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当代科技于2021年10月26日将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再质押及部分未质押股份质押,详细情况见下文。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当代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当代科技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5,954,223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1.8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49%,对应融资余额为158,7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94,507,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9.4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79%,对应融资余额129,380万元。

当代科技本次办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融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目前当代科技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截止目前不存在偿债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当代科技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质押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当代科技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四、风险应对措施

当代科技质押股权是为融资提供担保,暂未发现到期资金偿还能力方面存在重大风险。当代科技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如出现平仓风险,当代科技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并及时告知上市公司。

上述质押事项如出现重大风险或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1-107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