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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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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变动比例为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发生的变动比例。

注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比例为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发生的变动比例。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599,927股,位于2021年9月30日公司股东名册第六位,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不作为十大股东列示。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耀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湘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海燕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王耀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湘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海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耀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湘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海燕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1-044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履行的审议程序: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普照明”)分别于2021年4月22日、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资产管理、私募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最高额度范围内。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2日、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在上述授权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1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在上述授权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购买但截止2021年9月30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财务部建立了理财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关注投资收益及资金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新增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本次新增委托理财为公司自2021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新增认购的理财产品,主要为银行理财,相关的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控制分析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1、银行理财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信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1年8月5日认购受托方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光信-光禄-乾元优债1号集团资金信托计划》理财产品,其主要条款如下:

(2)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认购受托方为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鑫欣丰利D364-3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理财产品,其主要条款如下: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履行了内部审核的程序,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类固定收益产品,符合公司董事会决议要求,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自有资金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三)受托方与公司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的说明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受托方履约能力

公司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上述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合计数为459,828.75万元,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尚未赎回的委托理财余额为401,926.52万元,占2021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及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合计数的比例为87.41%。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均为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2日、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2021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号)、《关于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号)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号)。

七、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最近12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上表中实际投入金额的明细项为最近12个月内公司单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各类理财产品的对应最高余额,合计项为最近12个月内所有产品类型的单日最高投入金额(即单日新增投入金额与尚在存续期内的单日最高理财余额),因上述期间内存在各类型理财产品投入额度调整的情况,故不一定等同明细项金额之和。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