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由于行业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公司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企业经营业绩大幅偏离项目预期,且该影响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不能通过重组协同效应及降本措施予以有效消除,继续推进重组项目不符合公司及投资者利益保护。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形成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龙溪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2)公司与龙恩直线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龙恩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闽台龙玛直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龙恩公司未履行1,000万人民币的出资缴付义务,公司向厦门市仲裁委员会申请对龙恩公司进行仲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龙溪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厦门市仲裁委员会已开庭审查,但尚未裁决,案件目前没有新的进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晋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四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四新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陈晋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四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四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晋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四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四新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