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49号)文核准,三祥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66,39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88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219,999,992.24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人民币216,886,784.69元已于2021年9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923,647.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076,344.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6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1100024号《验资报告》。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2、根据《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的股票自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27日,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三祥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4.09元/股)的130%(即18.32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三祥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本次赎回可转债数量为 88,150 张, 赎回兑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8,838,624.20 元。本次“三祥转债”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14,952,162 股。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祥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3、2021年7月公司对外合资设立了宁德三祥先进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三祥新材占比51%,出资510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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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夏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顺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云惠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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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夏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顺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云惠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夏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顺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云惠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6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0月27日,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7日以现场送达和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5名董事以现场方式书面表决,4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21-07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21-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21-08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7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7日以现场送达和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纯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21-07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对聘任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监事会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21-07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8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0月27日,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祥新材”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事项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49号)核准,同意三祥新材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7,732,756股新股(含本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即 2021年8月26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15.94元/股。截至2021年9月2日,公司向6名发行对象以19.88元/股的价格发行了11,066,398股,股份认购款合计219,999,992.24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已于2021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5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公开发行了20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5亿元,期限6年。“三祥转债”自2020年9月1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公司股票自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27日,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三祥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4.09元/股)的130%(即18.32元/股)。根据《三祥新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三祥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三祥转债”的议案》,董事会结合公司及目前市场情况,决定本次行使“三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三祥转债”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9月23日)收市后,累计196,185,000.00元“三祥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占“三祥转债”发行总额人民币205,000,000.00元的95.70%;“三祥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13,904,140股,占“三祥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89,981,624股的7.32%。
根据上述股份变动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9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审众环知悉本事项并无异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3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67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3 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6,351.76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2,424.97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1,384.81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193.00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额:5,815.22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00 万元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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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凤美,于 1997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 5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5 份。2021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隋国君,于 2006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12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自 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等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份。自 2021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江涛,于 2002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2021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拟签字会计师:隋国君,中国注册会计师(CPA),曾主持及参与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等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业经历16年,其中证券从业经历工作15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亦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董事会拟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36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20万元,对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与2020年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协商,中审众环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中审众环知悉本事项并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其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中审亚太的执业情况及审计团队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进行充分考察,认为该所能够胜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综合考虑中审亚太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等情况,认为其能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正执业,能保证公司的股东利益不受侵害。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期满可以续聘。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后,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中审亚太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我们同意变更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审亚太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中审亚太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1-080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2日
至2021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由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提交,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和相关议案分别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以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办理登记。
4、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1年11月9日-2021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5、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6、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
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郑先生、叶女士
(2)联系电话:0593-5518572
(3)传真号码:0593-5522802
(4)电子邮箱:zqb@fjsx.com
(5)邮政编码:355500
(6)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解放街292号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