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梁大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佳贤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梁大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佳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梁大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佳贤
(二)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公司选择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气派科技”)于2021年10月26日(星期二)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梁大钟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气派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气派科技”)于2021年10月26日(星期二)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大悦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核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3号一一日常信息披露》《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
报告格式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3号一一日常信息披露》附件第二十八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气派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