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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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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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至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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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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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①主营业务分行业中“其他”为酒类产品。
②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定,川贝枇杷胶囊由处方药转化为非处方药,公司相应调整该产品至非处方药类别。上述各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分别按照调整后分类进行比较。
③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系各品类营业收入均有提升所致。
④大健康产品及其他毛利率上升主要系产量增加引起产品单位生产成本下降所致。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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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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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1年8月27日,公司完成实施上述回购方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票6,300,0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成交的最高价为11.88元/股,最低价为11.34元/股,回购均价为11.6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327.2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核心骨干人才的积极性,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10月9日,公司收到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润集团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507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10月20日,根据国资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授予激励对象89人限制性股票63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3,000万股的1.0%,其中首次授予579万股,预留授予51万股。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公司收购海斯制药进展
公司以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取得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斯制药”)51%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中通过公开摘牌方式以11,902.3704万元取得海斯制药36%股权,现金方式实缴增资款10,121.0634万元。
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海斯制药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委托贷款情况
2018年,公司与华夏银行南昌分行、江西省长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汽车” 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将本公司自有资金1,350万元贷款给长荣汽车,贷款期限3 年,年利率5.70%。上述事项由长荣汽车法人代表陈敬福对贷款合同提供保证;以陈敬福、韩钦旺、刘勇所持江西畅翔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委托贷款剩余 675 万元本金逾期未收回,公司法务部已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起诉长荣汽车、保险公司与合同相关担保人,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目前案件正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2、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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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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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卢小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违莉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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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卢小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违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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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卢小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违莉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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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工具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将租赁期超过一年的资产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并确认相关的租赁负债和留存收益。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1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85,612,137.0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2元(含税),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63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8,600,00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给予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对合理回报的诉求,兼顾了上市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9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对董事会进行换届工作。经征求独立董事意见,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公司董事会提名下列6名人士为公司新一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卢小青女士、何行真先生、刘为权先生、徐永前先生、邢健先生、谈英先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选举。
三、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下列3名人士为公司新一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洪连进先生、汪志刚先生、章卫东先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选举。
四、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五、关于治疗IBS、IBD用途的益生菌新药联合开发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加速微生态产品布局,推进益生菌新药开发,巩固胃肠道家庭用药领导者的地位,公司将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拓生物”)合作,联合进行治疗IBS(肠易激综合征)、IBD(炎症性肠病)用途的益生菌新药合作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公司投入项目经费2880万元,拥有项目权益的比例为48%,负责配合项目研发工作并根据项目进展和协议约定支付上述项目经费,获得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成果产品的全球独家销售权;科拓生物拥有项目权益的比例为52%,负责组织临床前的研究及申报工作。项目技术目标为联合开发治疗IBS、IBD的益生菌新药,并获得FDA临床I期许可。研究开发期限预计至2023年12月。
该事项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鉴于益生菌新药研发的难度和风险性,本项目存在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卢小青:女,汉族,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江西中医药大学药学本科、浙江大学法学硕士、清华大学EMBA,副主任药师。历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华润江中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何行真:男,汉族,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主任中药师。历任江中药业总经理、恒生食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江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华润江中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
刘为权:男,汉族,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会计师。历任江中药业财务负责人,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华润江中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徐永前:男,汉族,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历任恒生西夏王贸易公司副总经理、恒生食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江中药业副总经理,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总经理、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华润江中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邢健:男,汉族,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历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兼华润片仔癀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润网络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首席财务官。现任华润江中党委委员、财务总监;本公司董事。
谈英:男,汉族,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南方药厂技术开发部副部长、部长、党务部部长,深圳市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三九同达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技术总监、研发技术总监、研发中心总经理、副总裁。
备注:“华润江中”指“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洪连进:男,汉族,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劲霸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北大汇丰商学院特约讲师、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外聘讲师,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客座教授;现任品牌战略定位独立咨询专家。
汪志刚:男,汉族,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民商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历任景德镇陶瓷学院(现景德镇陶瓷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景德镇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江西财经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兼职律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民事检察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西省政府第二届法律顾问团成员,法治江西智库第一届专家委员会专家,江西省高级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章卫东:男,汉族,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方向)博士后。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赣鄱英才“555”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援助委员会委员,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财务管理分会理事,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下午15: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0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应参会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殿志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本届监事会提名下列人士为公司新一届(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罗文华先生、汪健先生。
该议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选举。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与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三、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对合理回报的诉求,兼顾了上市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罗文华:男,汉族,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副主任中药师。历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总监、生产总监、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湾里制造基地总经理。
汪健:男,汉族,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历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八、九、十车间主任,提取车间主任,片剂车间主任高级经理,饼干提取及酿酒制造基地生产总监,罗亭制造基地生产总监。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