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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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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企业经营情况简要分析

1-9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为37,249.68万元,同比增长9.64%;净利润为10,219.63万元,同比增长4.86%。7-9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为9,486.23万元,同比下降20.48%;净利润为2,187.81万元,同比下降41.46%。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主要系如下原因影响:

1.芯片短缺,国六商用车产量受阻

国六排放实施后,发动机对于电脑板的运算速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近期国外疫情加剧导致车规级芯片生产供应紧张,且芯片主要应用于发动机的ECU(电脑板),所以芯片短缺影响发动机的产量,进而影响国六商用车产量。

2.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市场需求短期波动

2021年上半年是国五切换国六的冲刺阶段。由于国六柴油重卡产品的高价格,加剧了用户对国五柴油重卡的依赖,叠加企业“押注”上半年的竞争心理,加大缓供政策、促销政策投入,供需两端共同推动了上半年重卡市场需求,重卡需求提前释放。2021年7月1日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法规切换,7-9月份,国内重型商用车产量仅18.48万辆,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7.77%,商用车市场受到短期的冲击和影响。

3、原材料价格上涨,加大公司成本压力。

近期,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公司产品成本增加,影响公司利润。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贺财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红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意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贺财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红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贺财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红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意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5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龙集团”)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2.6亿元(含2.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1号)核准,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龙集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4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7,437.0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151.07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20年3月4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3月4日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3月5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29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议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含2.6亿元)额度内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十二个月内,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上限与前次决议额度合并,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2、决议有效期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投资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拟定的理财产品购买计划,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2.6亿元(含2.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发生。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2.6亿元(含2.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议案确定的内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依法履行了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雪龙集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3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6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贺财霖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情况、经营成果等,并发表如下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2.6亿元(含2.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议案确定的内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依法履行了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保荐机构同意雪龙集团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在上述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上网公告附件

1、《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4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6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芬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情况、经营成果等。全体监事发表如下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2.6亿元(含2.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6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龙集团”)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议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额度内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十二个月内,自有资金使用额度上限与前次决议额度合并,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投资额度

在保证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拟定的理财产品购买计划,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备查文件

1、《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