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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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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之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对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相关资料的审查,我们认为其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职业道德,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3、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高新胜先生已经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吴晓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吴晓强先生、胡金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高新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吕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黄方亮 于兴泉 杜业勤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下午在山东省青州市鲁星路577号公司办公楼四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0月26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10月 26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晓林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10 人,代表股份 117,278,2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2,000,000 股的比例为64.4386%。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9人, 代表股份 117,277,77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4.4383%;(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 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3%;(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8 人,代表股份 18,612,3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2265%。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和职工代表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吴晓林先生、吴晓强先生、陈有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的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吴晓林先生,获得选举票 117,277,7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18,611,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2、吴晓强先生,获得选举票 117,277,7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18,611,8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

3、陈有根先生,获得选举票 117,277,7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18,611,8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吴晓林先生、吴晓强先生、陈有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的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黄方亮先生、杜业勤先生和于兴泉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黄方亮先生,获得选举票 117,277,7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18,611,8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

2、杜业勤先生,获得选举票 117,277,7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18,611,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

3、于兴泉先生,获得选举票 117,277,77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18,611,8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 %。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黄方亮先生、杜业勤先生和于兴泉先生三人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为三年,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陈京国先生和赵国刚先生两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中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陈京国先生,获得选举票 117,277,7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

2、赵国刚先生,获得选举票 117,277,7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陈京国先生、赵国刚先生两人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中的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刘波、王猛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现场通知、电话等方式向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以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晓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六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六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和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吴晓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长吴晓林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吴晓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公司吴晓强先生、胡金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吕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高新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有德玉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孙启家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1、同意选举吴晓林先生、陈有根先生、吴晓强先生三位董事组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吴晓林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同意选举吴晓林先生、于兴泉先生、黄方亮先生三位董事组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于兴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同意选举陈有根先生、于兴泉先生、黄方亮先生三位董事组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方亮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同意选举杜业勤先生、陈有根先生、于兴泉先生三位董事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杜业勤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简历

1、吴晓林先生,男,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吴晓林先生曾任青州市东坝镇经贸办科员,青州市艺美纸箱厂厂长、总工,青州市新兴化工厂厂长、总工,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晓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联科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1,548,014股,通过联银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80,031股,通过青州汇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51,954股,通过潍坊汇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43股,其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6,580,042股,占公司总股本182,000,000股的47.57%,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晓林先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吴晓强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吴晓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晓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吴晓强先生,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青州艺美纸箱厂业务员,青州市新兴化工厂副厂长,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山东联科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董事,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晓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联科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313517股,通过联银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6044股,通过青州汇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50400股,通过潍坊汇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0108股,其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540069股,占公司总股本182,000,000股的9.64%,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晓强先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吴晓林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吴晓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晓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陈有根先生,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青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州市博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有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4,440股,占公司总股本182,000,000股的0.44%。陈有根先生与公司其他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陈有根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有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黄方亮先生,男,196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曾任:原山东工业大学外语系教师,原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助理、执行董事,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Florida State University)商学院访问学者,捷克布拉格经济大学(University of Economics,Prague)客座教授等职务。现任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财经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副理事长、院长,山东财经大学资本管理研究所所长,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梦金园黄金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联科科技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黄方亮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5、杜业勤先生:男,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会计,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潍坊分所部门副主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潍坊分所副所长,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潍坊分所副所长,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东君实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副所长、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联科科技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杜业勤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6、于兴泉先生:男,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青岛中大集团青州针织厂车间主任、设备科长、办公室主任,山东潍青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与争议解决部副主任,联科科技独立董事,青州市慈善总会理事。

截止本公告日,于兴泉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7、胡金星先生:男,汉族,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山东潍坊纯碱厂煅烧车间工段长,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白炭黑厂主任,福建三明同晟化工有限公司副厂长,东营市新达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联科卡尔迪克总工程师,联科有限总工程师。现任联科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胡金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潍坊汇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00,000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的情形。

8、吕云女士:女,汉族,197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山东羊口盐场计财处科员,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盐场财务处处长助理、审计监察部财务审计二科科长,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联科有限财务总监。现任联科科技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吕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的情形。

9、高新胜先生:男,汉族,199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1月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年7月至2018年3月任山东联科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4月至今任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

截至公告日,高新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潍坊联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1,939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的情形。

10、有德玉女士:女,汉族,198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本科全日制毕业于青岛大学财政学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2013年7月-2018年6月任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18年7月2019年12月任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二部主管会计;2020年1月至今任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二部副部长。

截至公告日,有德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的情形。

11、孙启家先生:男,汉族,199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1月至2021年10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于2019年10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日,孙启家先生未直接持有股份,通过潍坊汇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50,024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现场通知、电话等方式通知第二届监事会的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一位职工代表监事,本次会议由陈京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京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简历

陈京国先生,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青州联科白炭黑有限公司维修部部长,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副总经理,山东联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披露日,陈京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董事长、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审计部负责人、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王奉叶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吴晓林先生(董事长)、吴晓强先生、陈有根先生;

2、独立董事:黄方亮先生、杜业勤先生、于兴泉先生。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均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审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上述6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委员:吴晓林先生、陈有根先生、吴晓强先生,其中吴晓林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委员:于兴泉先生、吴晓林先生、黄方亮先生,其中于兴泉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黄方亮先生、陈有根先生、于兴泉先生,其中黄方亮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委员:杜业勤先生、陈有根先生、于兴泉先生,其中杜业勤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陈京国先生(监事会主席)、赵国刚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王奉叶先生。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上述3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1、总经理:吴晓林先生

2、副总经理:吴晓强先生

3、副总经理:胡金星先生

4、财务总监:吕云女士

5、董事会秘书:高新胜先生

6、审计部负责人:有徳玉女士

7、证券事务代表:孙启家先生

高新胜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高新胜先生的有关材料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经审查无异议。

孙启家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四、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州市鲁星路577号

联系电话:0536-3536689

传真号码:0536-3536689

电子信箱:linkzqb@163.com

五、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田立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任其他职务;

2、因任期届满,李学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离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田立圣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潍坊汇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00,047股;李学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潍坊汇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00,094股。田立圣先生、李学军先生离任后承诺:已知晓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离任后股份继续锁定的相关规定,并已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信息,在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