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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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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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生产经营数据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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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不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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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a)专项储备及相关递延税调整:专项储备包括维简费、安全费、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公司计提专项储备时,计入生产成本及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对属于费用性质的支出于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对属于资本性的支出于完工时转入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全额确认累计折旧,相关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计提专项储备作为未分配利润拨备处理,相关支出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并相应将专项储备转回未分配利润。
(b)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非流通股股东由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在资产负债表上记录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作为让予少数股东的利益直接减少股东权益。
(c)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属于政府资本性投入的财政拨款,计入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上述财政拨款视为政府补助处理。
(五)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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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计科目变动及主要业务分部经营情况分析
1.变动较大的会计科目分析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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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煤炭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情况
2021年1-9月,公司煤炭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393.15亿元,比上年同期802.94亿元增加590.21亿元,增长73.5%。其中:自产商品煤销售收入487.25亿元,比上年同期367.38亿元增加119.87亿元,增长32.6%,主要是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0元/吨,增加收入123.65亿元;自产商品煤销量同比减少86万吨,减少收入3.78亿元。买断贸易煤销售收入905.70亿元,比上年同期435.50亿元增加470.20亿元,增长108.0%,主要是买断贸易煤销量同比增加2,671万吨,增加收入109.81亿元;销售价格同比上涨272元/吨,增加收入360.39亿元。
煤炭业务销售成本1,073.80亿元,比上年同期581.94亿元增加491.86亿元,增长84.5%。其中,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同比增加32.43元/吨、销量同比减少86万吨综合影响使自产商品煤销售成本同比增加25.06亿元;买断贸易煤销量同比增加2,671万吨、采购价格同比上涨272元/吨综合影响使买断贸易煤销售成本同比增加466.80亿元。
2021年1-9月,公司煤炭产销规模扩大,市场销售价格大幅上涨,煤炭业务实现毛利319.35亿元,比上年同期221.00亿元增加98.35亿元,增长44.5%。
3.扣除分部间交易前的煤炭销售数量、价格及同比变动情况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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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型煤。
★:销售价格为代理服务费。
☆:本期无发生。
注:商品煤销量包括公司分部间自用量,2021年1-9月1,333万吨,2020年1-9月931万吨。
4.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及同比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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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9月,公司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228.05元/吨,同比增加32.43元/吨,增长16.6%。主要是公司加强生产接续加大露天矿剥离和井工矿掘进,材料消耗量和矿务工程量增加,以及柴油等采购价格上涨使吨煤材料成本和外包矿务工程费同比增加;公司根据经营绩效情况合理调控工资水平,以及上年同期国家出台的阶段性减半缴纳社保费用等疫情防控支持政策本年不再执行,使吨煤人工成本同比增加;公司加大安全生产和煤矿智能化建设投入,与环境治理恢复相关的弃置费用增加等相应增加固定资产原值,使吨煤折旧及摊销成本同比增加;公司专项基金费用化使用同比减少以及生产相关零星矿务支出减少等综合影响,使吨煤专项基金结余成本等其他成本同比增加。
5.主要化工产品销售数量、价格及同比变动情况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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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内自用量为中煤远兴公司、中煤陕西公司供应蒙大化工公司、鄂能化公司使用的甲醇。
6.主要化工产品单位销售成本及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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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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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表均为: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股东名册编制。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3)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所持有。
截至2021年9月30日,根据联交所网站披露权益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好仓2,012,858,147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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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伟立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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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伟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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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伟立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9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董事长王树东委托副董事长彭毅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非执行董事徐倩、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创顺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副董事长彭毅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公开披露。
(二)批准《关于平朔集团收购中煤集团所持平朔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赞成票:4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平朔集团”)收购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煤集团”)持有的平朔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以经评估的评估值为基准确定,为140,886.32万元。
上述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煤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树东、彭毅及赵荣哲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三)批准《关于所属子公司放弃对中煤平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的议案》
赞成票:4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平朔集团及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装备公司”)放弃对中煤平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同比例增资,其中平朔集团放弃的同比例增资对应的出资金额为6.11亿元,装备公司放弃的同比例增资对应的出资金额为2.17亿元。在中煤集团通过债转股方式对平朔发展公司增资13.67亿元、平朔集团和装备公司放弃同比例增资后,平朔发展公司注册资本由42.01亿元增加至55.68亿元,平朔发展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中煤集团持股71.54%、平朔集团持股21.00%、装备公司持股7.46%。
上述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煤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树东、彭毅及赵荣哲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放弃对中煤平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四)批准《关于平朔集团东露天煤矿购买产能置换指标的议案》
赞成票:4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平朔集团以中煤时代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咨询报告》为依据,按14,490万元的价格购买山西中煤西沙河煤业有限公司所属西沙河煤矿的产能置换指标,该交易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上述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煤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树东、彭毅及赵荣哲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购买产能置换指标暨关联交易公告》。
(五)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对《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的修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本议案中对《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七条的修订提交公司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六)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对《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的修订。
同意废止《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规程》和《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召开业务办公会对涉及董事会日常运作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同意将本议案中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批准《关于调整公司2021-2023年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
赞成票:4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将公司与中煤集团签署的《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项下公司向中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原料和配套服务以及煤炭出口相关服务2021年度的上限金额由310,000万元调增至380,000万元,2022年度的上限金额由330,000万元调增至450,000万元,2023年度的上限金额由340,000万元调增至450,000万元。
上述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煤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树东、彭毅及赵荣哲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批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义宝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秘书,并不再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电子呈交系统(ESS)获授权人士。
同意聘任姜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立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之日止。同意由姜群先生担任本公司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电子呈交系统(ESS)获授权人士。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董事会秘书聘任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新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0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王文章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批准《关于平朔集团收购中煤集团所持平朔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平朔集团”)收购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煤集团”)持有的平朔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以经评估的评估值为基准确定,为140,886.32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批准《关于所属子公司放弃对中煤平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平朔集团及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装备公司”)放弃对中煤平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同比例增资,其中平朔集团放弃的同比例增资对应的出资金额为6.11亿元,装备公司放弃的同比例增资对应的出资金额为2.17亿元。在中煤集团通过债转股方式对平朔发展公司增资13.67亿元、平朔集团和装备公司放弃同比例增资后,平朔发展公司注册资本由42.01亿元增加至55.68亿元,平朔发展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中煤集团持股71.54%、平朔集团持股21.00%、装备公司持股7.46%。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批准《关于平朔集团东露天煤矿购买产能置换指标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平朔集团以中煤时代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咨询报告》为依据,按14,490万元的价格购买山西中煤西沙河煤业有限公司所属西沙河煤矿的产能置换指标,该交易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批准《关于调整公司2021-2023年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将公司与中煤集团签署的《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项下公司向中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原料和配套服务以及煤炭出口相关服务2021年度的上限金额由310,000万元调增至380,000万元,2022年度的上限金额由330,000万元调增至450,000万元,2023年度的上限金额由340,000万元调增至450,000 万元。
本议案所涉关联交易协议及其项下2021-2023年度关联交易上限事项的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相关建议的关联交易上限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3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除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之外,本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累计发生3笔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7,504.97万元。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 交易风险:无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平朔集团”)拟购买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煤集团”)持有的平朔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朔工业集团”)100%股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中煤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公司与中煤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需履行董事会审批并对外披露程序,无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煤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煤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中煤能源58.36%的股份。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
注册资本:1,557,111.3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树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煤炭出口业务;煤炭的勘探、煤炭及伴生产品的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煤炭焦化和制气、煤化工、煤层气开发、电力生产、电解铝生产和铝材加工、煤矿机械设备制造、科研、设计、工程和设备招投标、工程勘察、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咨询服务等项目的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销售机械设备、焦炭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中煤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煤集团经审计总资产为4,127.67亿元,净资产为1,561.95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70.24亿元,实现净利润101.33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中煤集团持有的平朔工业集团100%股权。
该等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平朔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朔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0年10月6日
公司住所:山西省朔州市平朔行政生活区
法定代表人:王祥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煤炭、铁路、新能源项目的投资与管理;煤化工产品的生产(不含危险品);煤矸石、粉煤灰系列产品的开发与经营;煤矿机械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建筑工程设计、勘查、施工、监理;矿产品及伴生资源(除国家限制品)应用开发与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仓储(除危险品);建筑材料生产;煤炭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农、林、牧产品开发与经营;设备租赁;吊装运输;汽车租赁;设备维修;井工设备安装与拆除;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及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中煤集团持有平朔工业集团100%股权。
3、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账面价值
单位:万元
■
注:2020年度相关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和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其它数据未经审计。平朔工业集团主要资产为安太堡露天矿扩界区资源权利和丰予、马营堡探矿权,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相关盈利资料。
4、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2709号),以2020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平朔工业集团资产评估价值140,886.32万元,评估增值24,743.93万元,评估增值率为21.3%。
(下转178版)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