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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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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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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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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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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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宇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阎维君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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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阎维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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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宇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阎维君
(二)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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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进行必要调整。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1-02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利虔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部董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1-02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丹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部监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议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