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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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
(二)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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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21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021年7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2021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相关事项均已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林汝捷1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慧宗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昊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林汝捷1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慧宗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昊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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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由于公司年初的租赁业务属于1年内到期的短期租赁,选择简化处理,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良秀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10月19日以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一年(即延续至2022年12月29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为 2020年7月31日至 2021年7月30日;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资管计划起始运作日起算,即2019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本员工持股计划自2021年7月30日至 2021年12月29日期间,可将账户中股票在二级市场卖出。
2020年7月31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完成购买公司股票5,508,400股,成交均价为7.66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所持公司的任何股份,仍持有公司股份 5,50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72%。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及审议情况
鉴于目前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尚未卖出,考虑定期报告窗口期因素 及当前证券市场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为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 用,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 以上份额同意,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2年12月29日止。如在存续期内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本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在延期12个月内出售股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为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的利益,在原有存续期届满之日起延长一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且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员工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存续期届满之日起延长一年(即延续至2022年12月29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10月19日以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2年12月29日。如在存续期内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