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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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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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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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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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许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国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佳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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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许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国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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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许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国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佳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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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①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i.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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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iii.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合同,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1-036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热电集团”)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业务的实际需要,由于原材料煤炭采购价格持续上涨及新增管网安装工程项目,预计再增加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金额31,369.00万元,增加后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金额101,406.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陆舞鹄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将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 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计,交易价格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均属日常经营所需,将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
4、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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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金额为不含税关联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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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虞杭协为本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持有上虞杭协40%股份。因此,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虞杭协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虞杭协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华丰为本公司股东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因此,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与浙江华丰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华丰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或劳务提供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符合各方经营发生的需要。
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也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1-037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纪检监察室、风控审计部的议案》。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理顺职能条块,有效推进公司发展,公司决定设立纪检监察室,原监察审计部更名为风控审计部。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机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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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1-038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 年 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许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纪检监察室、风控审计部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陆舞鹄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以股东大会通知的形式另行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1-040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5 点 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春晓路529号江南星座2幢1单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6日
至2021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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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10月 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均已于 2021 年10月28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
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
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21 年 11月 10日下午 15:3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6日 9:00-14:3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春晓路529号江南星座2幢1单元 。
联系人:赵振华
电话:0571一88190017
邮箱:hzrdjt@hzrdjt.com
邮政编码:310051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1-039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利华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大道720号国际航运金融大厦2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程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朱海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签订重大租赁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春燕 罗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8日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 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1年11月2日(周二)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sdbxzqb@glasstex.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11月4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1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4日上午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请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加本次说明会。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牛爱君先生、总经理高贵恒先生、财务总监李钊先生、董事会秘书王传秋先生、证券事务代表赵燕女士等(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11月4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11月2日(周二)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sdbxzqb@glasstex.cn。公司将在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赵燕
联系方式:0539-7373381
电子邮件:sdbxzqb@glasstex.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1-054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