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92.82%,主要系理财产品减少影响所致;
2.报告期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37.01%,主要系票据贴现及到期承兑所致;
3.报告期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88.95%,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影响所致;
4.报告期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56.88%,主要系资产款项增加影响所致;
5.报告期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43.05%,主要系生产销售规模扩大、增加备货等影响所致;
6.报告期期末持有待售资产较期初增加100%,主要系持有待售资产增加影响所致;
7.报告期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77.77%,主要系待抵扣税金、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单重分类增加影响所致;
8.报告期期末债权投资较期初减少48.87%,主要系定期存单在一年内到期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影响所致;
9.报告期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57.30%,主要系借款减少影响所致;
10.报告期期末交易性金融负债较期初减少79.59%,主要系衍生金融工具减少所致;
11.报告期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45.91%,主要系票据结算增加影响所致;
12.报告期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37.74%,主要系应付往来款增加影响所致;
13.报告期期末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43.96%,主要系借款增加影响所致;
14.报告期期末应付债券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债券一年内到期重分类影响所致;
15.报告期期末租赁负债较期初增加100%,主要系执行新租赁准则科目变更所致;
16.报告期期末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减少63.63%,主要系融资租赁减少影响所致;
17.报告期期末预计负债较期初减少49.64%,主要系预计重组支出减少影响所致;
18.报告期期末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减少53.53%,主要系外币汇率的影响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1.25%,主要系研发项目投入增加影响所致;
2.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2.43%,主要系利息支出减少影响所致;
3.报告期利息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2.99%,主要系利息支出减少影响所致;
4.报告期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0.56%,主要系利息收入减少影响所致;
5.报告期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89.50%,主要系政府补助减少影响所致;
6.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8.50%,主要系理财产品收益及公司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影响所致;
7.报告期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94.45%,主要公司联营企业本期盈利状况好转影响所致;
8.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70.21%,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影响所致;
9.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73.28%,主要系存货跌价影响所致;
10.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3.19%,主要系本长期资产处置减少影响所致;
11.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21.24%,主要系与日常经营无关的收入影响所致;
12.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66.18%,主要系非正常折旧及人工损失减少影响所致;
13.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2.15%,主要系部分子公司弥补上年亏损影响所致;
14.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37.39%,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影响;
15.报告期持续经营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37.39%,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影响所致;
16.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35.91%,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影响所致;
17.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99.44%,主要系少数股东享有的收益增加影响所致;
18.报告期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7.04%,主要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影响;
19.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6.47%,主要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影响所致;
20.报告期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182.95%,主要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的影响所致;
21.报告期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82.95%,主要系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的影响所致;
22.报告期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78.15%,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影响所致;
23.报告期综合收益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5.74%,主要系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增加影响所致;
24.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3.85%,主要系其净利润增加影响所致;
25.报告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22.72%,主要系少数股东享有的收益增加影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77.17%,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影响所致;
2.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53.73%,主要系票据保证金增加额影响所致;
3.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7.84%,主要系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减少影响所致;
4.报告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6.73%,主要系银行理财赎回影响所致;
5.报告期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4.36%,主要系票据保证金减少额影响所致;
6.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56.09%,主要系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影响所致;
7.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76.15%,主要系资产投入减少影响所致;
8.报告期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8.54%,主要系购买的理财产品减少影响所致;
9.报告期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减少并购子公司影响所致;
10.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88.89%,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影响所致;
11.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29.48%,主要系购买的理财产品减少影响所致;
12.报告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24.27%,主要系新增少数股东投资影响所致;
13.报告期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24.27%,主要系新增少数股东投资影响所致;
14.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82.68%,主要系本期借款减少影响所致;
15.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77.89%,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影响所致;
16.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2.89%,主要系偿还借款影响所致;
17.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8.61%,主要系短期借款保证金增加额影响所致;
18.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41.29%,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影响所致;
19.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34.88%,主要系本期减少借款影响所致;
20.报告期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169.32%,主要系外币汇率影响所致;
21.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2.91%,主要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孙清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冠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宝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孙清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冠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宝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1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276,164,256.71元、递延所得税资产4,183,693.63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3,754,455.31元、租赁负债208,524,912.96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1,930,911.47 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11,930,911.47 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506.46元。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1-059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改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1-060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定于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1月1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1号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登记地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1号,信函请注明“木林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1号;
联系电话:0760-89828888转6666
传真号码:0760-89828888转9999
邮箱地址:ir@zsmls.com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1号
2、联系人:肖燕松
3、电话:0760-89828888转6666
4、传真:0760-89828888转9999
5、邮箱:ir@zsmls.com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45
2.投票简称:木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召开的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1-057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木林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的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清焕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4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董事4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表决结果: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2021年11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2021年10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0)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1-058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0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玉陕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1-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5日14:00-15: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在线交流。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
● 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1年11月4日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邮件联系公司证券部,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届时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将针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业绩等方面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1年11月5日14:00-15:00。
2、召开地点:以网络互动在线交流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之“上证e访谈”平台召开,网址: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斌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季清辉先生、财务总监贾冬妍女士、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王哲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1年11月5日14: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之“上证e访谈平台”(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2021年11月4日17:00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邮件联系公司证券部,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季清辉
联系电话:0513-8057 5299
联系邮箱:jqhui@shenmapower.com
六、其他事项
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1-047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现将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补充公告如下:
一、年产500 台智能验布机项目
公司“年产500台智能验布机项目”原实施场地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羊山居,项目建设期为3年,预计于2022年1月全面投产运营。公司于2019年1月开始建设实施,至2021年2月公司与相关单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年产500台智能验布机项目”已基本完成房屋主体结构建设。
由于政府规划拆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绍兴市柯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齐贤区块。2021年6月,公司与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次月取得了相关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
由于新地块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方法与原项目建设方案保持一致,考虑到该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及公司实施计划,公司决定将“年产500台智能验布机项目”延长建设期至2025年4月。公司将积极推进该募投项目的建设,争取早日完工投产。
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年,计划在国内纺织化纤集聚中心城市以及印度、埃及、土耳其、印尼等国家的纺织化纤集聚城市建立21个营销服务中心,原预计于2022年4月全面投入使用。
自2020年4月份开始实施以来,公司以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陆续在浙江义乌、浙江海宁、浙江慈溪、江苏太仓、江苏吴江、江苏泗阳、福建石狮等地设立营销服务中心,并在上述区域产生了正面积极影响。但与此同时,该项目也因为受到国内新冠疫情防控政策需要、国外疫情不断往复以及国内宏观经济波动等方面综合因素影响,造成了一方面人员流动受阻、区域市场开拓不畅、境外服务中心无法正常布局等情形,另一方面也对下游纺织行业产生的不利影响,造成未来市场不确定因素增加。在当前形势下,为充分论证该项目后续具体实施计划,并配合“年产500台智能验布机项目”布局,严格杜绝盲目投资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的不利影响,充分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切实利益,公司决定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4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不存在其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补充公告